
(槟城15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选择性报道槟巫青团前团长赛胡先与他的庭外和解案,今日双方最终达到和解,该报除了须承担堂费,也须在明日起的7日之内,在第二页刊登道歉启事。
该报代表律师西蒂诺祖莱卡过后代表该报,在庭内宣读道歉声明。
林冠英是于去年入禀高庭,起诉《每日新闻》及《马来西亚前锋报》,选择性报道赛胡先的言论,并要求针对报社记者犯下的错,向他作出损害性赔偿及承担堂费;至于赔偿数额及该报是否还需要道歉,他交由高庭裁决。
林冠英当时曾表示,上述报章出现的不实及错误,明显对他太不公平,感觉上,此次和解变成是他个人的错。
《马来西亚前锋报》道歉声明指出,该报在2015年8月20日,以“林冠英撤回对巫统槟州青年团前团长的指控”为标题,指林冠英在没有任何条件的情况下撤回有关指控的报道,对此误导及引起混淆的报道而引起林冠英面对不必要的困扰,该报感到抱歉,并针对此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