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2-02-23 18:48
(布城23日訊)29名參與第二屆亞太東帝汶研討會(ApcetI I)的社運分子及新聞從業員、警方及政府,正嘗試解決他們之間針對高庭宣判29人因遭非法逮捕及扣留共獲賠償87萬令吉賠償所提出的上訴案。
代表29人的蘭吉星律師今天告訴上訴庭三司,他們正與政府討論可能解決雙方之間的上訴案,即一旦和解,他的當事人將收回針對賠償額提出的上訴,警方及政府則收回針對需負起責任的反上訴。
以拿督劉國民法官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原訂於今天聆審這宗上訴及反上訴案;不過,承審此上訴案的三司之一的拿督阿查哈莫哈末法官宣佈退出聆審此案。
阿查哈法官說,在他未委為法官前,他是總檢察署民事組主任,曾涉及處理29人起訴警方及政府的案件,因此他決定退出聆審此上訴案。
高庭判每人獲賠3萬
蘭吉星律師隨即告訴上訴庭,雙方正嘗試和解彼此提出的上訴案。
劉國民法官較後將案展至4月26日。
高庭是於2009年12月22日諭令警方與政府賠償29名參與者共87萬令吉,即每人各3萬令吉另加從1998年算起的8%年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