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大马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指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声称伊斯兰强烈规定负责国家政策及(治国)理念必须是穆斯林,而且国家必须在伊斯兰法理下治理的言论,已违反了联邦宪法。
指哈迪言论危险具分裂性
该理事会强调,联邦宪法保障了马来西亚全民,宪法也是为了全民利益应运而生,而且宪法条文尤其是第43(2)条款,也没有规定国家行政人员的任命.
理事会今日发表文告表示,有关领袖袖对种族和宗教色彩的要求已被夸大了,因此伊党必须马上停止发表这样的言论;理事会认为国内政治人物的精力应用于发展国家,以促进各族之间的谅解与相互的尊重。
文告认为,哈迪的言论是危险、极端及具分裂性的。
“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要提醒伊党,联邦宪法第4条款阐明,联邦宪法才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法律,而至高无上的规范,是比议会或国家颁布的任何其他规则或条规是具有更高的法律实效,不管是在和平时期或紧急状态,又或是世俗抑或是神权统治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