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選制有缺陷,民主有不足

全國大選已經過了3個星期,但悲哀的是,仍有政治人物或政黨至今不願面對真相,不但不願深痛的檢討和反省,反而在選戰的技術層面上兜轉。

其實,如果是要從技術的層面來剖析本屆選舉結果,那國陣才真正是技術上的最大受惠者。理由很簡單,因為選區的劃分不公,加上大馬是採用英國式的“PK選制”(即多數票者勝選的淘汰制),因此,雖然國陣的全國得票率只是勉強過半,即51.81%,但她仍然在全國222國會議席中,贏得了63.06%即140個席次,使她在國會中擁有明顯的58個多數議席。

如果大馬不是採用“PK選制”,而是以得票比率來分配席次的話,國陣的席次,按51.81%的得票率來分配,將大幅度減少到只有115席,只比按得票比率應得107席的反對黨多出8席而已。

從民主的角度來看,以51.81%得票率贏得63.06%席次,並不符合“票票等值”的公平原則,所以,國陣在席次上能以明顯優勢勝出,我們只能說,這是得利於選制的技術性勝利的最佳實例。

民主國家的選制不盡相同,即便是自詡為民主典範的美國,也曾因為選制上的缺陷,而出現過少數票候選人中選為總統的窘局。2000年總統大選,民主黨的戈爾的得票就比布什多出了整整32萬張;但坐上總統寶座的,卻是得票較少但選舉人票卻多出對手四百多張的布什。

世界上到底有沒有一個真正符合民主實質精神的選制?這確實是一個頗具爭論性的問題。我個人比較推崇德國的“聯立制”。基本上,德國是按照得票比率來分配議席,例如,甲黨如果拿到30%的選票,那它在國會里就佔有30%的席次。這樣的選制,更能反映得票率與席次上的公平性,不但較能貫徹“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民主原則,也可以防止選票上呈現兩黨制,席次上卻是一黨獨大的局面出現。

技術性的問題不是不可以談,但忘了“以民為本”的根本,就算在技術上贏了大選,那又有何意義?

星洲日報/夜雨晨風·作者:林明華·200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