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25-06-03
(吉隆坡3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呼吁政府,制定全面的国家行动计划,并在宪法中明文承认原住民族的权利,以保障他们长期以来在土地、身分和社会经济方面所面对的系统性边缘化和侵权问题。
人权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尽管政府早前已接受该委员会《全国原住民土地拥有权调查报告》中18项建议中的17项,但落实进度缓慢,政府有必要重启“原住民族权利特别内阁委员会”,并设下具体时间表、定期汇报进展,确保改革措施真正落地。
该委员会强调,政府应依据《全国原住民土地拥有权调查报告》第18项建议,设立“原住民族独立国家委员会”,以就原住民族相关法律与政策向政府提供咨询,并监督涉及原住民土地的可持续发展计划,同时推动原住民在各个层级的实质参与,并进行有系统的研究。
委员会成员应以原住民代表为主,并通过透明咨询程序选出,并获得全国原住民族社群的认可,以确保代表其声音与诉求,体现自决精神。
该委员会也呼吁政府全面检讨1954年原住民法令,及原住民发展局(JAKOA)的职责,并将JAKOA转型为以权利为本的机构,不仅局限于提供福利服务,而是能有效维护原住民的权利。
该委员会建议,修订联邦宪法第153条,将半岛原住民纳入宪法保障范围,与马来人及沙巴、砂拉越土著享有同等地位,避免他们的身分与权益因行政模糊而遭排除。
文告表示,联邦与州政府必须统一政策,尤其在划定与保护原住民祖传与习俗土地方面。政策不协调已导致原住民族频频遭遇驱逐、失去生计及土地纠纷。
人权委员会续指,根据《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第8(2)条,各国有责任防止并补救一切试图剥夺原住民族土地、领土或资源的行为。
该会也促政府,将国家法律与《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及《国际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接轨,确保原住民族享有自由、事前、知情同意(FPIC)权利,并保留其文化、土地与传统制度。
该委员会重申,所有政策与改革必须纳入原住民社群及公民组织的意见,否则任何政策都可能无法被真正接受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