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4日讯)赵明福命案迈入第16个年头,随著总检察署早前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归类为“无进一步行动”(NFA),引发赵家和民间团体的不满,纷纷促请政府撤销NFA决定、重启独立调查,并向有关人员问责,为赵明福伸张正义。
逾10个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以及赵家是于昨日(3日)在隆雪华堂召开“公民社会挺赵明福家属”讲座会上,呼吁政府采取上述行动,以让赵明福案件得以水落石出。
同时,他们也促请政府切勿奉行双重标准,包庇官员,反而应对赵明福命案进行专业调查,纠正执法机构当中的不当行为;并停止以NFA结案从而逃避问责。
这些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包括净选盟、消除拘留所死亡虐待阵线(EDICT)、大马稳定与问责行动(Projek SAMA)、MANDIRI、以及伊斯兰姐妹组织等。

颜登逸表示,赵明福命案至今已迈入16年却仍未查明真相,因此促请政府采取零容忍态度,追究相关人员在此案中的责任。
每年平均数百人拘留所内死亡
隆雪华堂会长颜登逸则指出,我国每年平均有数百人在拘留所羁押期间丧命,尤其总检察署将赵明福命案列为NFA的决定令人深感不安。
“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何仍无人被追究责任?当维护法律职责的机构与扼杀真相的行为同流合污;当生命逝去但却无人需承担后果时,我们必须抿心自问,我们正在成为一个这样的国家。”
他说,这不仅仅关于赵明福个人,还关乎著社会所坚持的价值观,关乎生命的尊严,而隆雪华堂之所以站出来不仅是为了缅怀,更是为了对抗沉默,不让这些案件在历史洪流中消逝。
以非法拘禁条文调查不合理
净选盟主席费沙抨击执法机构,仍续以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非法拘禁)调查此案,做法极为不合理。
“难道警方不是应该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或304条文(误杀)来调查吗?”
他指出,赵明福命案并非个案,包括国家足球队球员法依扎遭泼硫酸案也同样以“无进一步行动”结案。
“这些案件是否意味著警方效率低下,调查时间过长?还是警方是要告诉我们,这个国家已经不安全了?”
他强调,赵明福命案也清楚反映著政府必须采取积极行动,对反贪会进行结构性改革。

政府高喊改革但改革在哪里?
另一方面,人权律师西蒂卡欣也质疑执法单位,为何不根据案件所涉及的刑事法律展开调查,反而一味使用错误且不相关的条文,使案件至今仍悬而未决。
“为何曾经高喊著改革的政府,如今却看不见任何改革措施?我看到我们执法机构和各部门用有很多制度问题,但是改革在哪里?”
她也直言,若赵明福是“丹斯里”或任何大人物的孩子,这宗案件肯定已经得到解决,但正因为赵明福是普通人,因此此案始终得不到任何重视和关注。

EDICT 主席自荐监督调查工作21天会有结果
同时,消除拘留所死亡虐待阵线主席维斯瓦纳丹也公开挑战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和总检察长,要求委任他为特赦检察官,以负责监督赵明福命案的调查工作。
他说,若他获此任命,他保证将在21天内查明真相,揭开案件谜团。
“我们自2009年来已历经多任总检察长和首相,但赵明福命案谜团始终无法解开。因此我向总检察长、内政部和首相建议,任命我为特赦检察官,我必定在21天内还原真相!”
2009年7月16日,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被发现卧尸在玛莎兰大厦5楼露台,他在事发前被带到位于该大厦14楼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录供。
莎阿南验尸庭在2011年1月5日裁决,赵明福并非死于自杀或他杀,由于无法对死因作出确切的结论而将此案列为悬案。不过,皇家调查委员会在同年7月21日裁定,赵明福死于自杀。
上诉庭在2014年9月5日推翻悬案结论,裁定一名或数名身份不明者的非法行为,导致赵明福死亡。
高庭于2024年11月21日的谕令,要求警方须在6个月内完成对赵明福命案的调查,在5月份之前提交此案完整调查文件。
5月22日,总检察署阐明,对于赵明福案件的重启调查,由于无法证明任何个人犯有法律上的过错,因而列为“无进一步行动”,而这也意味著总检察署将不会对此调查提控任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