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25-06-03

(八打灵再也3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质疑首相安华于2018年获国家元首全面特赦的合法性,总检察署予以否认,并强调马哈迪当时曾出席特赦局会议。
总检察署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当局已获悉马哈迪的公开声明,他称安华的特赦应属无效,因没有经过特赦局会议通过。
“总检察署强调,联邦直辖区、纳闽和布城特赦局第51次会议是在2018年5月16日上午11时在国家王宫召开。
“该会议是由第15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主持,敦马哈迪作为时任首相也是出席者之一。
文告表示,在特赦局的建议下,苏丹莫哈末五世同意批准安华提出的全面特赦申请,并从该场会议召开之日立即生效。
文告说,为了召开该会议,总检察长还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第(9)条款就此事提供了书面建议,供特赦局审议。
“总检察署严正看待此事,强调事关宪法与制度权威,任何可能误导公众对特赦局决定的言论,皆属不当。”
马哈迪是通过TikTok视频表示,自己是在没有获得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和召开特赦局会议的情况下,签署了安华的全面特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