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2012年8月10日 下午1点49分
下午2点14分更新
前首相马哈迪强调,他在任内早已宣布大马为伊斯兰国,因此外界不能单凭他反对推行伊斯兰刑事法,而把他与行动党相提并论。
《马来西亚前锋报》最近报道行动党“有罪”引起民联抨击,并反指马哈迪在任内曾经拒绝落实伊斯兰教刑事法,因此马哈迪也同样是反伊斯兰教和“有罪”。
不过,马哈迪今日在布城出席首要全球和平基金的活动后回应说:“这里有两件事情,一个是不同意落实伊斯兰教刑事法,一个是不同意伊斯兰国。”
“我宣布大马是伊斯兰国,而我们现在获得全部人的认可,包括巴勒斯坦。”
反对伊党版本的法令
马哈迪也补充,他所反对的事项并非是伊斯兰刑事法,而是“伊斯兰党诠释”的伊斯兰刑事法。
“我不能支持这个。”
马哈迪认为,伊斯兰刑事法必须公平,而不是受到“欲望”的驱使。
“就好象我们看到的照片,一名女子因为被指犯下通奸而被射死。这是不公平的,它是受到欲望的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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