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It is the law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31-05-2009
翻译∶ECS283
校对注解∶西西留
这听起来是否很傻?若你持有空白纸张,或一捆厕纸,不过就因为某个无脑办公室职员盖了『机密』的字眼在上面,你就要坐牢两年,这听起来是不是很荒唐?
雪州最先拥有资讯自由法
记者∶SHAILA KOSHY
【星报•28-5-2009】雪州政府将在今年底成为最先在州议会内提呈资讯自由法的州属。
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表示,雪州民联决定这么做是因为他们相信所有国民需要拥有知情权。
「资讯自由与媒体自由唇齿相依、相辅相成,没有足够的资讯,记者又如何有效地执行他们的任务呢?」卡立昨天在八打灵再也民众礼堂的《世界新闻自由日》庆 典,兼雪兰莪州政府本身的月报《当今雪兰莪》(Selangorkini)及网络电视台雪兰莪电视台(TV Selangor)的推介礼上这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