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留情∶谍对谍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Spy versus spy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6-05-2009
翻译∶ECS283
校对注解∶西西留

不!上面这个题目不是我创作的,是我从《抓狂》杂志那边偷过来的。也许你们之中不曾有人看过这杂志。若你没有的话,那我就提议你别看,不然的话你就会变得 像我这样。我们不想那样的事情发生的,是不?无论如何,至于你们的周末阅读,我就跟你们谈一些最近烦着这国家的一连串课题。

进步党预定今天赶走慕鲁基亚

【星报】进步党预期在今天撤销拿督T.慕鲁基亚最高理事会成员的职位。最高理事会今天继续开会商讨在上周几乎一致撤销慕鲁基亚的决定。

进步党主席卡维斯确认会对这位首相属副部长采取行动。「根据党章,我们可以对他采取行动,包括吊销或开除他。他已经严重触犯党规,我这次是不会袒护他的了。」他在一项访谈中这么说道。

卡维斯说下一步行动是撤除慕鲁基亚的副部长职位。「我将会向首相纳吉呈交他的替代人选。」他补充道。

卡维斯说慕鲁基亚是被欢迎出席会议来『为自己说话』,他补充说今天的最高理事会议可以算是扮演纪律局的角色。

卡维斯在上星期已说慕鲁基亚涉及金钱政治,向党员提供合约,以换取他在即将来到的当选中所竞选职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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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鲁基亚唯一的『罪行』就是拍下古翰伤痕累累的身体

慕鲁基亚是否真的涉及金钱政治呢?我不知道。不过若他真的这么做了,那有什么错呢?我的意思是,那不就是国阵的SOP吗?〔给那些一头雾水的,SOP就是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标准操作程序〕,不是Son Of Prostitute〔婊子养的〕〔虽然在国阵里有时你真的搞不清差别在哪里〕。

慕鲁基亚真正的『罪行』是什么呢?有人说国阵很生气他和那班『闯进』停尸间,拍下古翰伤痕累累的身体的照片的人有关系。

政府说古翰的家人和支持者在非法闯入以后就反锁大伙儿在停尸间,然后为了拍相,而毁伤古翰的尸身。就像我那过世的母亲常说的: 拉我另一条腿,那边有铃子。不!我不会解释那是什么意思,这是为了那些用马来文来学英文的人的好,若你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就怪马来西亚的教育制度吧!

我们就干脆点说,慕鲁基亚唯一的『罪行』就是跟政府有冲突。这令政府感到脸上无光,因为他们再也不能掩饰古翰的事情,然后诬赖他的家人假作伤口。

实际上,这也不是慕鲁基亚第一次跟政府有矛盾了。慕鲁基亚应该效法再益,辞去部长职位,成为一个『独立政治家』,在政府及政党以外的平台上,为真理和正义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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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要反对党停止烦扰人民

【马新社】巫青团团长凯里要反对党停止利用不必要的选举来烦扰人民。

「在经济衰退的时候,所有的努力应该为了人民的利益而专注在发展和经济上,而不是要求补选。」他在柏拉湖洞的公众礼堂的一个活动上这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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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凯里有骄人的教育背景,但他还是不了解选举对人民有益。让我再重复一次: 『选举对人民有益』。就是这个时候国阵会把从人民手中偷来的几十亿的钱还给人民。

你可知道当巫统宣布他们也许会杯葛本南地的补选时,许多巫统的人都很失望吗?他们希望看到至少每个月都有一场补选。在那种时候,就是金钱流通到像没有明天一样。

在补选中的花费都是上几亿元的。即使是那条独立以来五十二年从来都没有铺过柏油的小路都会在一夜之间铺好。每天晚上都有大吃会,每个选民都拿到红包,连媒体成员也不例外。

巫统主要是用钱靠巫统以外的志工,支持者和机构维生的

看看汀(Din)在他的部落格中写些什么∶

让我再告诉你们另一个秘密。

巫统主要是靠巫统以外的志工,支持者和机构维生的。换句话说,靠的是雇佣兵。

不像反对党,巫统党员普遍上不是真正的党员和活跃分子。巫统是靠外人多过靠自己人,一个简单的事情如挂海报,都付钱由承包商来处理,这些人可能是反对党的支持者,不是巫统自己人在做!

是的,就是那样。巫统搞的都是外包,他们付钱叫人挂海报布条。什么东西都是钱、钱、还有更多的钱。反对党支持者走到巫统行动中心收钱,但他们投反对党的票。

这是很好笑的,真的。你看那些反对党的支持者爬高爬低挂国阵的旗帜海报,他们都收很多的钱做这样的工,他们然后走到行动中心拿反对党的的海报布条,免费为他们张挂。

他们付钱给选民来参加国阵的免费晚餐和演讲,然后选民们又付钱参加反对党的晚宴,即使已经没有可吃的东西,因为反应太过热烈。然后,当捐款箱传到跟前时,他们拿出他们从国阵那边拿到的红包,把钱放进反对党的捐款箱。

部落客应该是独立个体

汀的同篇文章另一段落∶

最近,特别是在大选后,部落客得到更多的青睐,以得到他们的协助,来传播情报。

我在《2009年部落格大会》(BUM 2009)上指出,那不是部落客应该做的事情。部落客应该是独立个体,应该自由地写部落格来诚实及明了地表达和分享他们的看法。

他们应该是独立的,有批判性及公平的思维,他们不应该被告知要宣扬或别宣扬什么,他们不是某些人的说客,宣扬对他们自己有利的课题。我们不应该浪费我们的空间,时段,还有读者们的流量,却为巫统或公正党或回教党或国阵或行动党卖命。

完全正确!我同意汀所说的。我曾经主持《释放安华运动》(Free Anwar Campaign)的网站。网站就如其名,是为了释放安华而设。同时间,我也涉及《公正新闻》(Berita Keadilan),然后是公正党党报《公正呼声》(Seruan Keadilan),现在就称为《公正之声》(Suara Keadilan)。

问题在于我就不能独立了,网站有安华的名字,报纸有政党的名字。所以我就被迫要遵守一些规矩。

那些政党高层都对我那些批评反对党的文章不表欢迎。我甚至还收到安华那有双溪毛糯监狱标志在上的备忘录,责怪我太过于独立。

我对这是没有问题的。当你为一个机构工作,你就得遵守那机构的规则。若不喜欢的话,就离开吧。

所以我就这么做了。我离开后就开始了我自己的网站《今日大马》以保持我的独立性。当然,有些人就觉得我和安华不和。当我在2006年和敦马结盟时,他们还把这当作我离开安华当成是『转投另一方』的证据。

这些人的思维真是狭隘,他们高喊独立,却不明独立为何物。在《部落格联盟》成立初期,我告诉我巫统及反对党的朋友说我希望看到我们大家能够放下不同的政见,坐下来同对方同桌共饮的一天会到来。

这几乎发生了,虽然我们差不多就因为反对阿都拉而团结在一起。但不要紧了,我这么想道。虽然这理由不怎么神圣,不过若能有一个超越政治歧见的部落客联盟,为何我们不这样做呢?

不过联盟非常短命,主要是因为大马人的思维。他们就是『见树不见林』,无论巫统还是反对党,都是这样。

苏丹不应该做的事情是开除民联大臣

就拿霹雳苏丹那件事来说吧!我反对的是苏丹解决危机的事情,但我明白其中成因。现在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呢?

亲反对党的支持者就对成因视而不见,只专注事情。若我们说我们认同有关成因,他们就觉得我们也认同有关事情或是亲皇室还是什么的。

那是愚蠢的,非常…非常的愚蠢。若说有东西令我难以忍受,连一刻也耐不住的,就是愚蠢。我嫌恶愚蠢,忍受不了愚蠢。若你想要,若你也会开心的话,你可以说我狂妄,说我自以为聪明,聪明过许多人,但是我就是不能忍受愚蠢。

在三〇八大选后,为了得到每个人同意在霹雳设立一个联合政府的保证,苏丹就传召所有民联议员到皇宫。然后他们全部都说是,是,是。

就是那样,霹雳民联政府是联合政府。国阵是由十四个成员当组成的政党。民联不是个政党,而是由三个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所以苏丹就要小心行事。个别来说,国阵拥有的席位比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都多,而综合起来看,则民联拥有的席位比较多。

是的,这里的关键字眼就是『综合』。

所以我们需要集合三个非国阵的政党的席位成立联合政府,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以多为胜,他们就是这么做了的。

但是当联合政府垮台的时候,就失去了多数优势。因此本来的合约就失效了。是的!那是个合约,内容是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州议员全部同意联合起来组成联合政府。

但是苏丹不应该做的事情是开除民联大臣,他应该通过州议会,对大臣投不信任票。若大臣被投下大多数的不信任票,那么民联政府才算正式垮台。

因此人民是因为政府改变的方法而反对苏丹,而理由就去问民联,别问苏丹。三名州议员变节,并不是苏丹的错,不过今天在霹雳产生僵局,那是苏丹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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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RPK是强迫性骗子》

真相是有一个RPK所信任的人电邮了这份文件给我,而这份文件是RPK亲自交给他的,这是我能够证明的事情。

当那份《法定声明书》被发表在部落格上时,他非常惊讶。他打算用那份法定声明书在一个『策划好了的大计划』。当这份文件比他所预期得更早被公开时,就打乱了他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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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警方定我的罪的就是扎基

以上那些都是扎基在他部落格里所揭示的。他以为他在料到我的行动时,就能搞破坏,实际上那根本不是理由,由于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这些,所以我会看在一场朋友的份上让他知道一下。

你看,我被警察追缠,最后被提控不是因为我签下了那份《法定声明书》。即使他们要起诉我,最多也是一个签署虚假法定证明书的罪名。而要定我这个罪,他们就 要证明我所签署的法定证明书是虚假的。我是不必做些什么事的。只要坐在一边,等他们证明就好了,因为证明我的罪行的是他们工作。更妙的是,若我能反过来证 明我没有签下虚假的《法定证明书》,我所说的都是属实,那么他们就完蛋了。

但是他们改变策略。他们说我的《法定声名书》已经被公开,而且还在捉住我扎基的网站上出现。签署这份法定声明书不再是个课题,公开它才是。而这点,扎基他自己也承认了。

警察在意我是否就是把这份文件交给扎基的人,然后要他放在他的网站上。他们不在意签署问题,而是被公开的问题。而公开这份文件是否是我的主意呢?

由此可见,这个帮助警方定我的罪的部落客同志,就是扎基。他把这份文件放在他的网站上,警察才能立案起诉我。我现在面对刑事毁谤罪,就因为我的《法定声明书》出现在扎基的部落格上。

他们现在根本不理睬我所签署的是否真还是假,他们只要证明我有签字,而这也非常容易办到,因为我从不否认,他们就可以关我一个三年,还有没有缴付罚款什么的,又再关多几年。

我不知道扎基是否知道,就因为他,所以我要坐牢。或者他本来就想这样的呢?

唔……都怪我去相信一个巫统部落客,还以为他是那些足够成熟,知道什么是留同存异的稀有品种。看来巫统永远还是巫统,不管他们受了多高的教育,或在那里读书,也许这都在马来人的基因里。伤心……我非常伤心,我所认为在网际网络的协助下所发展出来的新马来人,就这样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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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文:谍对谍.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3/15 20:47 通过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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