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6日,《今日大马》发布了一篇名为【毫不留情∶拧死你!总警长。回答这个吧!】的文章。在文章中,某人被反贪委员会盘问 了。反贪委员会要他伪造证据,以陷害商业调查局总监。以下是另外一名人士的法定声明书,他也声称遭遇了同样的事。看来反贪委员会一向来都是警方的工具,以 向证人套取『招供书』。
1.我目前是一名瓷砖承包商,定居在柔佛已经十年。我住在柔佛州,新山,士古来,惹兰汉惹伯二十一路,门牌六号。
2. 我以圣洁之心,在没有被任何人威胁的情况下做出此口供。我做出此口供是基于最近几个事件的发展,所导致对我的个人安危。
3. 大约在2007年四月至五月间,我的友人麦克(Michael)送我到蒲来度假村(Pulai Springs Resort)会见两名马来男子。我不知道他们的真正身份。我被问及有关在柔佛的地下万字票厂的活动,我花了三至四个小时向他们讲述了有关地下万字票厂的 事。
4.过后,我被指示在一家咖啡店前等候。较后,麦克和上述的两名马来男子前来见我,并要我在一份文件上签名。我相信我的谈话录音已经该文件里头。现在我已经无法记起我在当时和警方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