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自1957年开始赤贫已减半,但不能再采用绝对的衡量方式。”
他在马来报《阳光日报》(Sinar Harian)的专栏指,“马来西亚应使用其他发达国家的指标。”
他是针对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指,虽然联合国指我国虚报国内贫穷率,但政府还是坚持目前的计算方式无误,如是回应。
慕哈末阿都卡立也是前国库控股研究中心董事,他说,“相较之下,巴勒斯坦和津巴布韦,国内生产总值是马来西亚十分一的他们,有更高的贫穷线收入。”
马来西亚贫穷线收入的定义,分别是半岛月入980令吉,沙巴月入1180令吉以及砂拉越102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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