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2015年1月21日 上午11点11分

“因此,我们驳回检讨申请。”
内政部是在2008年1月7日更新《先锋报》的出版准证时,附上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条件。
联邦法院拒发出准令
天主教会不满这项条件,于同年2月16日入秉法庭,状告内政部长与政府。
高庭在2009年12月31日宣判,《先锋报》可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并宣判内长和政府早前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不合法及无效。
不过,上诉庭在2013年10月14日裁决,内政部和政府胜诉得直,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天主教会接着向联邦法院上诉。而法院七司在去年6月23日,以4比3的多数判决拒绝发出上诉准令,导致天主教会无法挑战上诉庭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