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布丁言论惹众怒 · 网民直斥“有病”

2017-04-05 08:19
沙布丁说,虽然强奸是一种刑事罪,但强奸犯和受害者应该有“获得重生的机会”。图:星洲日报)

(吉隆坡4日讯)巫统打昔汝莪区国会议员拿督沙布丁的“强奸犯与受害者能结婚”言论,引起大批网民批评,大部份网民也表达了愤怒。

星洲脸书2小时5900网民表态

星洲日报脸书上载这则新闻後,在短短两个小时内就有5900名网民“表态”,绝大部份人(3700人)留下愤怒表情丶1200人按赞丶734人留下笑脸丶221人表示震惊及54人表示哀伤。

这篇新闻也有逾3700人转发,约1700人在帖文中留言,一面倒批评沙布丁。

其中一名女网民表示:“一名国会议员兼前伊斯兰法庭法官竟然说得出这种话,我真的很想知道若外国媒体报道,其他国家人民会有甚麽反应”

一名男网民质问:“多少强奸犯有多少前科?

他们若真的有心改过,让所有人原谅自己的过错,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也必须承担受害者的精神身体的缺失,是内疚是必须赔偿,而不是娶了就没事了。”

另一名女网民直斥“有病,在自己不同意下被强奸了还要和伤害自己的人结婚?甚麽叫9岁身与心都准备好结婚?9岁孩子连自己想要甚麽都不知道,他这个吃了这麽多年饭的大人知道?根本是强婚!”

更有网民留言,揶揄“一些50至70岁的部长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他们的思想像5岁的小孩,生理和精神上,已适合上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