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求索路:论述(十一)

来源:犀乡资讯网   发布于 2016-08-31 00:00作者:editor3

十一、斯里阿曼和平谈判

-黄纪作,黄纪晓,贝文对

 

1972年8月间,北共中央第二分局书记黄纪作曾到第一省海口区和北共中央第一分局书记林和贵、副书记黄纪晓、委员谢嫣素举行北共中央两个分局的联席会议。虽然无法对建立统一的中央领导机构和统一东、西部的革命武装问题达致共识, 双方交流了情况, 增进彼此的了解。

会议结束后, 林和贵离开海口区不久, 黄纪作一行便在海口区遭到政府军的进攻,在黄纪晓带领的队伍护卫之下,安全脱离险境。

黄纪作回返东部地区之后,1973年10月,主动与砂州首席部长举行和平谈判,并于同年10月21日双方签署和谈备忘录。

黄纪作说“和谈问题并不只是权宜之计,而是对整个局势的估计而作出的。”和谈是为了“结束(看来不能取胜的)革命武装斗争。”

“革命武装斗争坚持了10年左右之后,而局势又缓和发展的今天,革命武装斗争是越来越孤立, 越来越脱离群众了, 不即时改变斗争形式,就会遭到更大的失败。”

黄纪作针对无法和其他单位先联络后再举行谈判的问题解释说,“在我们各单位很分散的情况下,要取得统一的意见是不可能的。相反,和政府方面初步会谈后,我却能合法地,自由地和各单位进行磋商。”

我们认为和谈也是一种斗争方式。

通过和谈, 我们可以避免一大批革命同志在错误的武装斗争路线指引下, 继续牺牲宝贵的生命。此外和谈的意义更涉及了更加广泛的国家政治层次, 为全民带来和平的生活, 符合砂拉越各族人民的共同要求与愿望。

这次斯里阿曼和谈, 双方都作了让步, 作了妥协, 才达致协议,签署了和谈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 我方在不是投降, 人格不受侮辱的先决条件下, 我们同意停止武装斗争。在双方监督下销毁武器, 我方人员恢复合法身份,重返社会。

如果达不到上述结果, 我们认为, 我们也不适合沿着错误路线继续走下去。我们将会考虑以另一种方案, ( 这种方案与备忘录的方案对比,可能对我们比较不利和比较困难),结束战斗。这“另一种方案”可以参考马共在50年代末准备结束武装斗争的办法。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在这里我们没有必要去探讨这问题。

当我们认识武装斗争是错误路线的时候, 不论是通过和谈方式还是采取其他办法, 我们都必须结束这条路线, 因为这是不能妥协的原则问题。

和谈不是由党领导层开会作出的共同决定。因此, 只能让各个单位自行决定要接受还是拒绝接受“备忘录”。

 

在革命队伍中, ( 包括领导干部) , 对武装斗争这条错误路线的认识, 在时间上和程度上是有区别的, 因此对和谈问题便有不同的态度和决定。这一点, 我们充分发挥了尊重对结束武装斗争持不同看法的其他武装单位的选择和决定。

要结束错误路线的, 便按照备忘录的条款, 重返社会。拒绝接受备忘录的,则继续武装斗争。

在没有欺骗, 没有强迫, 完全自愿和自决的情况下让武装队伍成员作出抉择。

不管同志们作出怎样的选择, 我们都会尊重他们的意愿。但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为自己的决定面对革命群众,面对历史。

我们尊敬的文铭权,1974年3月9日对和谈问题发表了“3.9”声明。他在“3.9”声明中, 谴责和谈是背叛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严重事件, 他谴责我们为“叛徒”。

他在声明中反复强调了暴力革命的观点, 并号召我们重新走上中共著名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

我们完全理解他在声明中阐释的观点。

他长期身处异国, 在战场上由始至终他都没有亲身或直接参与领导由林和贵个人决定的武装斗争, 因此我们认为, 在这里讨论他的声明已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了。

林和贵处理和谈问题显得相当复杂。

首先,武装斗争的路线是他在1962年底推行的。

依我们看, 他没有勇气承认武装斗争路线是错误的。他也没有勇气继续他推出的武装斗争。他没有能力领导武装斗争, 再也没有多少人要在他带领下斗争。他得知和谈的消息后,选择在“适当”的时机,首先攻击黄纪作为“叛变投敌”。为了说明他“坚持斗争”的立场,他先派出一批病弱队伍由陈禄贵带领去海口区“坚持”,结果74年2月7日,21人被捕3位同志牺牲,牺牲者当中包括朱云辉。

他又不能放过“叛变投敌”的机会,在备忘录公布之前派人私下与政治部人员接触。

林和贵25/2/74写信给砂州首长耶谷。耶谷从政治部人员, 接到林和贵给他的信后29/2/74接见了谢嫣素(林和贵的妻子),耶谷6/3/74给林和贵一封信。林和贵听了文铭权的“3.9”声明后14/3/74又写一封信给耶谷,信中向耶谷报告了北加人民游击队第二中队的情况。

林和贵和砂首长耶谷之间的协商,是林和贵自己处理的。

74年3月28日林和贵来到古晋和警方政治部配合处理他的下属回返社会的工作。

与此同时, 林和贵命令曾佩雄( 张亚华) 及潘瑞清( 曾广平) 带领50人继续“坚持武装斗争”,一直等到他通知为止。

 

1974年4月8日,林和贵和谢嫣素,政治部高级警官王启疆和刘述康和我们3人(黄纪作、贝文对、黄纪晓),一同前往6哩政治拘留营,探访因接受林和贵的指派去海口区“坚持” 斗争的生还者陈录贵等人。

林和贵向陈禄贵等人亲自说明,“接受备忘录者,可免做口供、发表自白书、在电台或公民集会上讲话。”王启疆也对被捕者解释执行备忘录的情况。

74年6月12日林和贵写了一份亲笔传单“致张亚华等友”, 号召他们“明智善择,延误或错过此机会,将后悔莫及了。”

上述情况, 可看到林和贵与州政府或警方政治部( Special Branch)处理他接受备忘录的公开情况。

2002年, 林和贵只字不提他按照备忘录处理重返社会的事情, 披上“革命”的外衣, 大骂和谈是“前所未有的, 特大的奇耻大辱的叛变革命的事件。” (注9)

他还说什么“一般对该事件及其主角人物深恶痛绝。”根据警方资料,“过去除林和贵遭人打之外,其他未有实例发生”(注10)。如果林和贵不是如他所说的“令人深恶痛绝,”恐怕不会被人打吧。林和贵当年接受备忘录, 并安排属下重返社会, 革命队伍中无人不知, 当时报章也有报导。他竟能当作和他无关,当作没有发生过一样。

他对和谈胡乱指责,好像他还在坚持武装斗争一样。

林和贵重返社会时,安排52人“坚持斗争” ?(为什么?)

他留下这批人同时又写亲笔传单呼吁他们出来。(为什么?)

他对这批同志的生死置之不理。(为什么?)

他“出山” 了又大肆攻击和谈。(为什么?)

他在告白书中全面抹黑革命组织和文铭权。(为什么?)

虽然,以上所述只是一部分“公开”的问题。但已足以说明,他不是一个正直的人,不像真正的革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