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求索路:第五章(上)

发布于 2016-06-01 00:00作者:editor3

第五章:积极准备开展武装斗争

第一节 “1 2 . 8”起义前的高压统治
第二节 强行成立马来西亚
第三节 决定进行武装斗争

第五章

积极准备开展武装斗争

 第一节 “12.8”起义前的高压统治

人类历史一再证明,反动统治集团是从来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而把政权交给人民的。英殖民主义者也是如此,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保护其统治利益,在汶莱人民党未起义之前,它就先后炮制了百项以上的反动法令,以加大其反革命暴力统治的力度,对付手无寸铁的、采取和平斗争手段的砂拉越革命者。

以下为一部分主要的反动法令:
1. 紧急法令,1948年8月9日先在马来亚实施,1952年8月9日在砂拉越实行。
2. 煽动法令,1948年8月7日实行。
3. 拘留人身法令,1950年3月3日实行。
4. 禁止出版法令,即煽动法令中之第64章,1948年7月实行。
5. 限制升挂外国旗法令,1950年6月26日实行。
6. 集会结社须知,1950年7月实行。
7. 不需要人士(修正)法案,1950年11月21日实行。
8. 不良份子法令(修正)草案,1950年11月21日实行。
9. 1952年第7号移民法令,1952年6月16日公布,1954年1月1日实行。
10. 1952年移民规则,1953年8月28日公布,1954年1月1日实行。
11. 报纸出版法令,1958年5月9日实行。
12. 内部安全法令,1960年实行。(附录一)
13. 印刷机牌照法(修正)法令,1961年3月17日实行。
14. 限制居住法令,1961年10月20日公布,1962年1月13日生效。
15. 移民(修正)法令,1961年10月25日实行。
16. 公安法令,1962年5月1日实行。
17. 印刷出版法案,1962年9月26日实行。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诞生,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世界得到进一步传播,为了阻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砂拉越的传播,1950年英殖民当局采取了各项防范措施,公布中国几十家出版社和香港左派出版社出版的书籍禁止入口,不准印制、发售、流通和收藏。

砂拉越战后1945年11月创刊的《中华公报》由于倾向新中国,经常报导新中国的情况与成就,被殖民当局勒令停刊。其后,诗巫的《侨声报》与《新民报》也同样面对被停刊的厄运。

1950年,殖民当局制定了“不需要人士(修正)法案”,进行逮捕。1952年8月9日他们逮捕了陈庚成、张纲、王美容、刘雪兰、张震璜、杨和昌、李国强、何和民、马振武、杨展谋、李贵、魏梧与杨蕴耀等38人。同年11月与12月分成2批被遣送去中国。黄声梓和傅子文也先后被捕和监禁,然后被强制驱逐出境前往中国。

1960年到1961年尚有数次小逮捕,有相当一批人数被捕,其中包括1961年9月18日诗巫的刘增勤、黄祥忠、张公洪和何瑞英。

1962年6月22日,反动当局根据“不需要人士法令”和“限制居住法令”拘捕了文铭权、黄纪作、雷皓莹、王馥英、陈绍唐、沈钦炎和阮春涛。文铭权被限居於砂拉越第三省沐胶市镇陆上范围内,而黄纪作、雷皓莹则限居於第三省加帛市镇陆上范围内。但不久他们主动申请前往中国。其他4位在中国出生的,则被令出境。同年7月13日,陈景益、张荣侨等四人被捕。

1962年12月8日,汶莱人民党武装起义,英殖民主义者进行法西斯的大镇压。

起义后从11日到16日的6天内,英殖民者进行了大逮捕,分别在古晋、诗巫和美里逮捕了48位同志。他们是第一省的:林永伦、田文和、陈存护、刘华钧、吴朝辉、蔡高华、曾梅花、杨仰训、温德和和温锡华。第二省的:陈宗明、谢细妹、黄南祥和程勤辉。第三省的:黄冠俊、王振基、赵松胜、黄乔松、张公洪、许乃泉、林增化、王玉明、张宗利、张虎岑、张巧仙、许庆新、刘锦昌、吴仰贤、吴庆利、刘增勤、黄祥忠、何瑞英、张荣侨、和蔡汉明。第四省的:陈胜新、黄纪邻、李云南、黄志雄、江柏林、雷皓明、许美雄和美里人联党支部主席哈芝沙邦等等。

在大逮捕的同时,1962年12月12日英殖民者也把坚持真理、反映人民心声的古晋《新闻报》、诗巫的《民众报》、美里的《砂民日报》和古晋的职工会机关报——《响导报》加以封闭。

英殖民者变本加厉,也先后封闭人联党的许多支分部,突击与封闭各地的职工会和进步团体,使公开政党的斗争和工运斗争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综观以上可见,首先使用暴政的是英殖民主义者,当人民开始觉醒和起来斗争时,英殖民主义者不得不退让,搞一些所谓的“议会民主”的骗局。与此同时,又强化国家暴力统治机器不断逮捕革命者和镇压革命。当革命组织和人民被迫以武装进行反抗,动摇其统治地位时,他们再也顾不得装璜门面,悍然撕下假面具,露出狰狞面目,以赤裸裸的法西斯手段进行白色恐怖统治。在这种情况下,革命组织和人民要么停止斗争,要么继续斗争。

 第二节 强行成立马来西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欧各国以及中国、朝鲜等国人民获得解放,亚非拉许多新兴国家在联合国的影响日益扩大,更鉴于联合国通过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殖民者在1962年交还他们的殖民地。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赤裸裸的殖民主义统治是不可能了。因此,殖民者必须戴上新的面具,搞“还政予民”的把戏,以便在不被殖民地人民戳穿之下,继续维持其对殖民地人民的新殖民统治,继续维持其既得利益。“马来西亚”计划,就是老奸巨滑的英帝搞出来的新殖民主义产物。

马共和马来亚人民长期的英勇斗争、浴血奋战,迫使英帝提前让马来亚在1957年8月31日独立。随着马来亚的独立,英帝仍不甘心放弃这些殖民地的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1964年,苏联代表曾在联合国安理会上指出:“砂拉越是闻名的有利可图之殖民地。根据世界报刊的报导,砂拉越的石油、树胶、木材和铁礬土等,每年为英国政府带来六千万英磅的利润。”因此,英殖民者处心积虑的扶植马来亚和北加国内封建官僚买办集团作为其忠实可靠的代理人,妄图延续其殖民统治。

其实, 早在许多年前英国驻东南亚的最高专员麦唐纳 ( MalcolmMacdonald )就提倡成立马来西亚。这并不是为了相关这些地区各民族的利益,而是在於应付与抗衡东南亚和亚非拉各国人民所掀起的反帝反殖斗争浪潮。在东南亚,1945年印尼独立后,苏加诺所领导的民族主义斗争和越南人民的英勇斗争,极大的鼓舞了东南亚及其他地区的人民的反帝反殖斗争。美英帝国主义早就想借助“马来西亚”来扑灭这些地区人民的斗争,特别是妄图藉以拔掉印尼与越南这两枚“眼中钉”。

马来亚联合邦总理东姑阿都拉曼( Tunku Abdul Rahman )是英殖民主义者的忠实代理人,在英帝的授意下,东姑於1961年5月27日在东南亚外国通讯员协会的午宴上提出把新加坡、沙巴、砂拉越、汶莱与马来亚五邦合并的建议。把砂拉越、汶莱、沙巴并入马来亚成为马来西亚的第13、14和15的附属州。实际上就是让马来亚并吞一个比自己领土还要大的北加。英殖民主义者可以借“马来西亚”计划达到:1,加强各邦的反动势力压制北加革命形势的发展;2,找到其忠实的代理人抬到幕前,它可以躲在幕后继续统治北加三邦;3,维护它这个地区长远的政治与经济利益;4,保障它在这个地区的战略地位。

马来西亚计划一提出,就遭到砂拉越、汶莱和沙巴人民的拒绝。

汶莱苏丹害怕丰富的石油会给马来亚占去而极力反对合并的主张。就以目前只分配给砂拉越5%的开采税来看,汶莱苏丹当时害怕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另外,汶人民党的反应是,汶莱必须先独立,然后才谈加盟的事情。该党以实现北加里曼丹王国为宗旨,因此,极力主张北婆三邦:汶莱、砂拉越与北婆重新合并与独立。

在砂拉越, 伊班领袖朱加酋长(Temanggong Jugah)、乌扬酋长( Temanggong Oyong Lawaijau )和宁甘,以及华人领袖王其辉等,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这一建议。大多数砂拉越的非马来人都害怕成立所谓“马来西亚”后会受到马来人的控制,受到种族歧视,因为在马来西亚他们的人口比例是很小的。而且马来西亚要以马来文为国语,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更加深了他们的恐惧。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的秘书长杨国斯则表示,砂拉越各族人民的要求是要摆脱英殖民地的枷锁,以取得自治独立的地位,并掌握有决定自己前途命运的权力与主动权,然后才以主人公的身份考虑合并事宜。有人说,反对大马计划者就不是民族主义者,但事实上,正因为他们是真正的民族主义者所以才反对大马计划。北婆三邦应该先行独立然后才考虑加入马来西亚,这样三邦人民的呼声才不会被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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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的巴索摩摩根国民联合党( Pasok MomogunParty)也领导沙巴人民反对马来西亚。党领袖史蒂芬唐纳( Danold Stephens )在新加坡时发表过这样的言论:“我的人民感到如果北婆罗洲加入马来西亚成为联邦一州,那事实上就等于北婆罗洲是马来亚联邦的一个殖民地。正如我曾说过的,这种惧怕是真实的。这并不是害怕或怀疑马来亚要将我们当作同等伙伴的诚意,而是害怕我们作为英殖民地的身份,我们会自动地成为第二等的州,或是马来亚的殖民地。”

北婆、汶莱、砂拉越反大马政党曾组成联合阵线,并向联合国秘书长提呈一份备忘录。

1962年1月22日至28日,在吉隆坡召开的五邦社会主义政党大会,马来亚劳工党、马来亚人民党、砂人联党、汶莱人民党、新加坡工人党、新加坡社阵、新加坡人民党和人民行动党八个政党参加了,除了人民行动党半途退席,其他七个党代表都先后上台发表反对马来西亚计划的演说。大会最后议决:

(一) 呼吁所有社会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及反殖民主义者团结一致,从速为那些尚在殖民统治下的区域取得完全独立;

(二)要求英政府立即给予北婆三邦人民民主的大选,如果通过大选,三邦人民表达要组织“北加里曼丹联邦”的愿望,英政府应准许其实现;

(三)严厉谴责联盟政府和英国政府目前提出的马来西亚计划,因为它违背马来西亚概念的原意,并导致针对这个区域的进步力量和印尼共和国的一项军事威胁;

(四)谴责在没有取得北婆地区人民同意前,任何强迫实施马来西亚计划的企图;

(五)宣布英国当局无权代表三邦人民与马来亚政府谈判有关马来西亚计划的条件;

(六)我们相信,马来西亚人民间的密切合作及联系应基于下列的条件,和人民协商而不是跟英国政府协商,承认马来西亚各区人民的自决权;拒绝旨在使马来西亚成为战场的军事联盟,必须与邻国建立友好关系,特别是伟大邻国印尼人民的友谊。

在开始时,北婆三邦大多数资产阶级与各社会领袖和贵族是反对马来西亚的,但基于资产阶级在经济上依附帝国主义和政治上的软弱性;由于民族酋长们在政治的短视,容易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和英马反动集团虚伪的口头的承诺和保证而动心;由于贵族们的贪婪自私心理受到安抚,因此在英帝与马来亚反动派的威迫利诱下,在拒绝“大马”后不久,这些人背叛了北加各族人民,违背了北加人民的意愿而同意加入“马来西亚”。

1961年11月22日,东姑在伦敦跟麦米伦首相进一步谈商马来西亚计划,并达成了一些协议。主要有二点:即让英继续维持新加坡军事基地,维持与扩大英对马的防务;成立一个官方委任的(一个)调查团,调查北婆三邦人民对马来西亚的意见。

英、马狼狈为奸,搞了一个全部由他们自己人组成的所谓“马来西亚民意调查团”,实际上是个可耻的骗局。这个以前殖民地官员柯勃德( Lord Cobbold )为首的委员会,委员有前砂拉越总督安东尼.艾贝尔( Antony Abell )、前马来亚辅政司大卫华德斯顿 ( David Watherston )、槟城首席部长王保尼和马外交部事务秘书加查里 ( Mohd. Ghazali ),他们一行五人在1962年2月19日抵达
古晋,在北婆三邦进行两个月的“调查”。

当天古晋市民在人联党总部举行有12000人出席的大集会,表示抗议政府不准示威游行,表示坚决反对大马计划,要求自治独立。调查团曾受邀出席集会,但他们不敢出席面对群情激昂的群众。

第二天,人联党还向它提呈了一份古晋市两万人签名的反大马意见书。此外,该党还发动50多个支分部的党员干部进行广泛的签名运动。人联党经过两星期的努力,全砂共有114000位华伊群众签名或盖指模印,表示反对大马计划。为此同时,全砂各地悬挂张贴反大马的标语布条。

人联还提呈了一份涵盍7项议案的备忘录给调查团,其中要点如下:1,砂拉越应根据布洛克所定的9大基本原则让砂拉越独立,如果英国决定撤出,则应遵守让砂拉越独立的承诺。2,人联党反对歧视非土著(指华人)的修宪,并担心非土著将沦为二等公民。3,砂拉越在经济上和财务上都比较稳定,独立将比与马来亚合并更有前途。

为了转移国内外人们的视线,缓和人民不满的情绪,与此同时,由英联邦国会协会安排组成的马来西亚团结咨询委员会,非法举行四次的会议,因为会议的代表并非代表着这地区的人民利益,而是代表英殖民主义者的利益。

尽管砂拉越各地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大马斗争,但1962年7月《柯勃德报告书》却说“只有20%的群众反对大马”,而且在1962年8月初,东姑与英国首相进一步发表联合公报,决定于1963年8月31日正式成立马来西亚联邦。这无形中就敲定了成立马来西亚势在必行。新宪法以马来亚联合邦宪法为蓝本, 新联邦由马来亚11州及新、汶、砂、北婆组成( 汶莱后拒绝加入),由初时五邦的平等伙伴的关系降到州附属关系,北婆三邦仅在宗教、教育和移民等方面保留一定的自主权。

由于英殖民者搞“议会民主”骗局,不把政权交给议会选举中囊括全胜的汶人民党,该党被迫于1962年12月8日发动了反大马、要求自治独立的武装起义,同时英殖民者在砂拉越进行大逮捕、大镇压,终于迫使砂拉越人民也走上了武装抗大马的道路。
1963年6月7日,马、菲、印三国外长在马尼拉开会,三方议定,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有需由联合国秘书长确定北婆三邦人民的意愿。可是,东姑却擅自于7月9日,在伦敦签署马来西亚协定。砂垃越代表有国家統一党的班达,砂华公会的林鵬寿,砂保守党的敦猛公朱加以及哈志奧本.这些所渭代表豈能代表各族人民?

此项行动引起了苏加诺总统的极大不满与强烈的抗议,东姑不得不于7月29日,与菲、印在马尼拉举行极峰会议。谈判结果,决定邀请联合国秘书长宇丹或其代表在大马成立之前确定北婆、砂的民意,也同意三邦派人员观察联合国民意调查工作的进行。

同年8月16日,宇丹所委派的以美国人米治摩任队长的9人工作队(由于英国不发签证,菲、印两国观察员无法随行)抵达古晋。当时砂拉越的军政局势紧张动荡,约有5000名英军在边境戒备,警察在机场附近设路障,阻止群众参加人联党的群众大会。尽管如此,仍有5000名群众不顾政府的禁令, 在机场结集、高喊反对马来西亚的口号。当晚,人联党在总部举行30000人的群众集会,要求调查团出席大会不果。调查团8月27日抵达诗巫,也面对30000人的反大马示威,由于受到警方阻挠,示威行动演变成暴动。8月29日,调查团抵达美里调查,皆面对群情激愤的示威群众,警民且发生了冲突。砂拉越30多个职工团体也曾致函宇丹,要求全民票决。尽管面對广泛群众的反对,在国际上,印尼和菲律宾也对调查团不信任,指马尼拉协定已被破坏。9月14日,宇丹仍发表其报告书宣称:“毫无疑问,大多数人民希望加入马来西亚。”这完全不符合事实。因此所谓的砂、沙通过马来西亚获得独立完全是个骗局,是彻头彻尾的新殖民主义统治!

在反大马的斗争中,由于大部分资产阶级和社会上层分子,背离了北加各族人民的意愿,再加上英殖民反动派的操控和白色恐怖统治,强行建立了马来西亚,迫使人民从和平斗争转入以武装斗争为主的斗争。

我们的反大马斗争是失败了,探究其因可能有以下几项:-

一、当权者实行残酷的军事镇压,蛮横逮捕;另一方面,他们又玩弄政治欺骗,搞“还政予民”的把戏,调整与改变对内政策,开展争取民心运动和发展经济计划。所有这些软硬兼施,都会起着削弱反大马力量,转移人民的斗争视线和纾缓人民反大马情绪和压力的作用。

二、帝国主义与傀儡集团糾集五邦的反动势力对五邦的反大馬力量进行镇压,而五邦各族人民的政治觉悟不够,各邦革命力量发展不平衡,在共同反大马斗争上,没有统一的领导,又缺乏互相支援配合。这样各邦人民不能凝聚足够的力量阻止大马的成立。大马強行成立后,英马反动势力更加有利的形势,进一步巩固其在东南亚的这一堡垒。

三、在国际上,当时吉隆坡统治集团以其英帝主子的马首是瞻,实行反共反人民的政策,使其在国际上极为孤立。马来西亚—这一新殖民主义产物的提出,更遭到邻国菲律宾与印尼的强烈反对。为了摆脱这一困境,他们还通过美英控制的“联合国”搞所谓“民心调查”来欺骗世界与五邦人民。他们在对外政策上也作了一些调整与改变,提倡什么“东南亚中立化”政策,还先后跟社会主义中国及其他独立国家建立外交。后来, 菲律宾也緩和了其反大马态度,印尼在9.30 事件後,也根本改变它对抗马来西亚的立场。在国际上,“马来西亚”已经是既成的事实。

第三节 决定进行武装斗争

1962年6月22日和7月23日,英殖民者在砂拉越展开大逮捕行动,这是处心积虑、蓄谋已久的,旨在摧毁地下的革命力量。汶莱人民武装起义后,它们更是像发狂的野兽乘机到处抓人、镇压革命。与此同时,它们又硬要把新殖民主义产物马来西亚强加人民的头上。在敌人来势汹汹的进攻面前,是束手就擒,或是放弃革命,还是保存革命力量,以继续坚持革命?无疑的作为首要的正确的第一步,我们是要避敌之进攻锋芒,要隐藏起来,把自己的力量转入地下,转入农村……。这就是实行战略退却的方针。

其实, 在1962年4、5月间, 汶莱地下革命组织两位领导人Hidup和Abdulah Jafar,曾经在砂罗越第四省美里加拿大山接见文铭权,通报他们将要举行武装起义的决定,文铭权表示砂罗越还没有武装斗争的条件。在文铭权接获汶莱将发动武装起义这个重要情报,还没召开砂盟中委会研究的情况下,文铭权、黄纪作和王馥英三位盟中委却在1962年6月22日被捕。在被捕前,他们已经秘密派干部到印尼西加创设条件,准备一旦国内不能坚持斗争时,能转移到西加继续领导国内革命,於是他们三人被捕后决定去中国后再转去西加。当时砂盟中委有6位,郭伟忠去了沙巴,林永伦被捕,文、黄和王到中国去,只剩下林和贵一人坚持领导国内革命。面对当时局势,尤其是汶莱人民武装起义后的局势,林和贵除了把可能被捕的同志转入地下,同时在諮询了“组织部”內諸仝志的意見后,才最后做出了过印尼准备武装斗争的决定。

那么,林和贵究竟是根据什么实际情况决定进行武装斗争的,归納起来,有以下的6个原因:(引自林和贵的《历史回顾,我的告白》

一、以6 . 2 2 和 7 . 2 3, 特别是从1 2 . 1 1开始, 英殖民主义者实际上已经蛮横无理地关闭了人民进行合法和宪制斗争的大
门。不但如此, 它还在张牙舞爪地四处对革命人民进行镇压和迫害。在这样的时刻, 如果我们不起来领导人民进行自卫和反抗,就会脱离群衆,就只有死路一条.而要進行自卫和反抗除了武装斗争的办法之外,已没有其他的选择。

二、汶莱人民已经武装起义在先, 他们的武装起义, 虽然是失败了, 但他们已经决定转入农村, 准备展开长期的游击战争, 直至到最后胜利为止。而他们在起义时, 所举的并不是建立汶莱共和国的大旗, 而是也把沙巴和砂拉越包括在內的北加里曼丹共和国的大旗, .在起义行列中, 参加的力量, 不仅有汶莱本土的人民, 而且还有沙巴和砂拉越的人民, 不仅有马来族人民, 而且还有其他民族的人民。这无形中已在实际上向我们表明, 不但是马来民族, 而且还包括了若干的其他民族人民, 已经先于我们走上了武装斗争的大道。同时, 砂拉越人民的革命斗争已经和汶莱以及沙巴人民的革命斗争紧密地结合一起, 成为北加人民统一的革命斗争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且, 革命的武装斗争, 从此也将不只局限在汶莱境内进行, 而是也会在沙巴
和我们砂拉越境内进行了。换言了, 从此, 革命的武装斗争, 实际上已成为现实存在于整个北加, 包括存在於 我们身边周围, 我们即使想要反对或避免涉及也已完全不可能。

三、砂拉越的马来民族领袖, 例如阿末再尼②等, 已经到印尼去组织和训练部队, 准备返回砂拉越进行武装斗争了。既然马来族的领袖都已起来领导和开展武装斗爭,身为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性质的革命组织, 我们还能反对或袖手旁观吗?

四、印尼政府已经公开宣布抗马和积极支持北加人民进行武装斗争了。印尼除了在实际上早已在砂拉越的一些地区展开军事的行动以外, 他们还正在其加里曼丹的地区成立一个军事对抗马来西亚的前线作战司令部, 准备长期对北加进行军事攻击行动。他们甚至还和菲律宾当局一样公开承认了阿查哈里的北加革命流亡政府, 并让该政府在其首都地区公开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这就告诉我们, 今后印尼抗马军和汶莱起义军都将会在包括砂拉越在内的整个北加进行活动, 而我们如果不也积极主动起来进行武装斗争的话, 就将会处于上述两者和英殖民主义雇佣军对抗之间的夹缝中,就有被夹击扼杀以至灭亡的危险。

五、世界革命形势, 汹涌澎湃, 滚滚向前, 周边的国家或地区, 尤其是中南半岛, 人民的革命武装斗争已在蓬勃发展,并不断取得重大的胜利,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条件。它正极大地在鼓舞和推动着我国人民起来进行武装斗争。

 

六、在上述历史背景和内外环境条件下,人民早已有了武装斗争的极强烈③的要求。他们中一部分,早已表现出跃跃欲试,甚至自发地起来准备斗争了。

总而言之, 我们之所以决定要进行武装斗争乃是由于当时的环境条件迫使的。这首先是要对殖民主义者的逼迫, 同时也是斗争形势发展促使的。当然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也是我们决策的主要根据之一, 但是, 主要导致我们最后决定走武装斗争道路的仍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这一决定, 得到大部分革命者和革命群众的热烈响应。在做出决定后, 大力宣传武装斗争的思想, 有力地鼓舞和动员群众拥护和参加武装斗争。在决定武装斗争后的极短時间內,迅速指示大批同志和农村青年到印尼西加参加軍訓,积极准备武装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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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前砂政治部主任Tim Hardy 透露,阿末再尼(Amah Zaidi) 被捕后,接受与当局签定的協议于1963年8月15日越界到印尼充当當局卧底,马印对抗结束后于1968年才回到砂拉越,后来当上砂的州长。

③这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在北加各民族中,只有汶莱一部分马来族,和一部分砂某些时候有些达雅族要参军,甚至某些整座长屋居民在敌人迫害和一时的愤怒情緒下要来参加部队,但由于主观粮食、武器、部队战斗力、民族工作干部和他们的真正政治觉悟等条件限制,我们没敢收他们。总之,可以说,各民族人民群众普遍还没有武装斗争的觉悟与要求的,即使有“极强烈的要求”的,只是极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