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北加人民反殖斗争和汶莱人民党
第四节 砂盟对汶莱起义的看法
第五节 汶莱人民党的最后走
第四节 砂盟对汶莱起义的看法
1964年4月“砂盟”对汶莱人民党武装起义的经验教训提出过如下看法:
一、这次起义的意义:
1,汶莱当时是一个只有8万人口的小国,人民党敢于起来革命真了不起。
2,在人民生活水平不算低的情况下能发动大多数人起来参加武装革命是一件不简单的事。
3,在受帝国主义影响极深的许多周围国家包围下,能进行一场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武装革命是了不起的。
4,在修正主义思潮泛滥情况下举行武装起义,这对阐明马列主义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5,起义力量从基层到领导全部是马来族,这对北加革命本身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
二、起义军的战略与策略
1,战略目标是夺取整个北加里曼丹的政权,但起义的一切部署主要只立足于汶莱。
2,对三个地区百余年来殖民统治的影响、群众的觉悟程度、革命发展的情况等方面的分析与估计同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
3,和各地区的革命力量缺乏密切的合作和联系。
4,由于敌强我弱,人民力量尚未充分发动起来,没有长期打人民战争的准备,对革命的长期性、曲折性的思想认识不足,起义的枪声打响之后只想速战速决。
三、关于依靠工农和山区民族(主要是伊班、陆达雅族)的问题
1,起义目标是夺取全北加,但对北加各阶级、各民族的情况和革命的主力军等问题都没有明确 的认识,在革命遭到打击后失去方向。
2,他们还未认识到北加革命力量的源泉是农民,主要是山区民族,他们人口最多,受压迫最深,有反对白种人侵略的传统。
3,他们也未认识到山区民族居住的地区是进行游击战和建立根据地的最理想的地区,而把武装力量集结在城市。
四、民族合作问题
1,在汶莱,武装革命斗争参加者主要是马来族,在砂拉越则主要为华族,在沙巴由于进步的革命群众活动还比较薄弱,参加斗争的还不多。
2,各地区以不同民族为主体的革命运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还不密切,以致起义时缺乏密切配合。
3,帝国主义和反动派长期来推行民族挑拨政策,单一民族所进行的革命斗争,不容易取得其他民族的支持。
4,从北加各民族组成的情况来看,各民族进步力量之间的合作以及和山区民族的合作是革命事业胜利十分重要的条件。
五、起义的领导问题
1,由于汶莱起义是由马来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起义,领导起义的人民党对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前途等问题缺乏明确的认识。
2,由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本性,他们具有:a)革命和动摇的两面性;b)他们所领导的革命未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工农和山区民族的真正利益。
3,起义失败的教训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没有明确的思想指导。
六、对外援的认识问题
1,发动起义前,他们就把起义的成功寄望于外援上,希望起义的枪声一响就能马上得到印尼、菲律宾的强力支援,强大的国际压力就会迫使英帝和马来亚反动派不敢镇压起义军。
2,起义失败后没有依靠自己扎扎实实地搞群众工作,没有准备重建自己的武装力量。
七、革命必须靠自力更生
1,革命是本国人民自身起来争取解放的斗争;
2,任何外援不通过内因是无法起作用的;
3,坚持自力更生才能在革命斗争中锻炼出坚强的干部,锻炼出英雄的人民,发展和壮大国内革命力量。
4,只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才能做到:
a)拒绝有附加条件的外援;
b)接受外援后发挥作用;
c)不因局势的变化而难于立足;
d)长期坚持革命斗争
第五节 汶莱人民党的最后走向
一、资产阶级性质
人民党是一个民族资产阶级的政党,尽管初期受到进步的影响,在斗争中发挥很大的作用,它与生俱来的致命弱点是它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即革命性和动摇性,使它在关键时刻无法坚持革命斗争,而走向机会主义。他们想革命,而且抱负很大,但对革命形势却做了不确切的估计,不知道应该争取的基本群众是谁,不知道应该立足于自力更生。因此在转入丛林战之后,虽然和“砂盟”合作,但又不愿和它走同一条道路,还要北加所有的革命者接受它的领导。它把基点放在依靠印尼政府的支援上,不仅自己愿受印尼当局的控制, 还要求所有的革命者在它领导下一起受印尼当局的控制。它在政治上依靠印尼政府扶持, 在军事上依靠印尼军人经营。结果在印尼发生反动政变之后,它无法经受这一冲击,顷刻瓦解。
二、走向机会主义
汶莱人民党是一个公开的民族主义政党, 曾高举反帝反殖的旗帜,和英帝及其走狗作过坚决的斗争,它反对“马来西亚”和为建立北加里曼丹共和国而举行的武装起义对推动北加里曼丹的革命发展做出了贡献。起义失败后人民党成为非法组织, 它和北加共产党人合作组成联合政府, 在这个联合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汶莱人民党领导的北加里曼丹国民軍和“砂盟”领导的几支部队互相协作,共同作战,反对英帝及“马来西亚”新殖民主义。但在印尼1965年“9.30 事件”之后, 汶莱人民党及其领导的北加国民军立即陷于瓦解的状态。它的主席阿扎哈里 (A.M.Azahari) 等人先是投靠苏哈托政权,后来又投靠他们曾誓言反对的“马来西亚”反动政权。此后一直没有什么活动。直到Zaini Haji Ahmed, Yassin Affendy 及其他6个自起义后一直被囚禁的汶莱人民党领导人于1973年7月越狱逃到“马来西亚”寻求政治庇护后, 这个党才重新开始活动。他们在国内( 汶莱) 散发传单, 在国外发布宣言。有迹象显示,它试图搞由“马来西亚”官方支持的武装活动。1976年1月阿扎哈里在吉隆坡支持人民党的“Dewan Harian”会议,通过一项决议说,如果和平及民主程序之门已被关闭,将采取暴力或武装手段争取民族独立。另在1976年2月汶莱当局一名逃离汶莱又返回去的青年的审讯中,证实了人民党打算派人前往一个阿拉伯国家接受军事训练。但他们的斗争目标不再是反对“马来西亚”和争取北加里曼丹的独立,而是成立一个以苏丹为元首的汶莱君主立宪国。
不管人民党的斗争纲领如何,今后将采取什么斗争手段,他们想依靠印尼和“马来西亚”达到革命的目的只是幻想。
(本文引自《北加里曼丹革命史片段》)
(附录一):
北婆、汶莱、砂拉越三政党反“大马”联合国备忘录
在北婆、汶莱、砂拉越的三个最有代表性的政党,同时也是积极领导人民反对大马计划的政党,1962年9月9日向联合国秘书长呈送了一份备忘录,要求联合国出面干涉英国将这些地区的主权移交给马来亚联合邦,否定当地人民和独立的权利。
在连同这份备忘录的一封致联合国秘书长的短信里,这三个政党主席,要求联合国尽速给予他们向殖民地小组或向其他联合国内的适当组织,作口头供证,以下是备忘录全文:
本备忘录是由英属婆罗洲地区的英属北婆、汶莱与砂劳越的下列政党组织共同提呈的:
(一)英属北婆罗洲巴索摩摩根国民联合机构--一个拥有三万名党员的政党,其成员大部分为婆罗洲的土著、居民以及数百名在北婆出生或已选择北婆为他们的家乡及效忠对象的华人。
(二)汶莱人民党--一个在1956年便在汶莱成立的政党,拥有二万六千名党员,包括汶莱的所有种族,并得到汶莱人民的一面倒的支持。
(三)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砂拉越最早成立的第一个而且也是最大的政党,有四万七千名党员,包括住在砂拉越的达雅族、马来族等各种族,因而也是一个最有代表性的政党。
这三个政党代表有关地区的民族主义运动,它们各自独立地组织起来,并正在依照英属北婆地区人民的自然愿望为争取自治政府和独立而努力。
砂拉越及英属北婆(亦称沙巴)指为英国殖民地,没有任何代表性的政府,英联合王国政府曾经反复地说,准许这些地区人民成立自治政府及独立。
汶莱苏丹曾经统治砂拉越及沙巴的大部分地区直至十九世纪中叶,汶莱目前为英联合邦的保护国,英国通过其最高专员对这个国家的政治事务,实际上起著极大的影响,但它本身却是没有代表性的政府。
在1961年5月27日,马来亚联合邦总理东姑阿都拉曼就马来西亚概念发表一次声明,在马来亚和新加坡政府的迅速响应下,北婆及砂劳越的代表参加了英联邦国会协会的区域性会议,会议建议成立马来西亚团结协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路线及步骤皆由新马政府代表决定或影响。
1961年11月23日,英马政府发表联合声明,认为成立“马来西亚联邦”是一项希望中的目标,并设立一调查团以确定北婆及砂拉越人民的意见并作建议。
调查团的组成是葛波德爵士(主席)、安东尼艾贝尔爵士(前砂劳越总督)、大卫华德斯爵士、拿督王保尼及因仄莫哈末加查里宾莎辉,主席乃由英马政府共同选定,其余四名委员由英国政府委任两名,马来亚政府委任两名。
鉴于英国政府的决定,砂拉越和沙巴殖民地政府支持成立马来西亚及尽量用一切它所操纵的宣传工作工具使这项建议处于有利的地位,固然是必定的事,在砂拉越及其他地方,凡反对马来西亚的人一概不分青红皂白地被指为共产党相等于形容“匪徒”或“外国代理人”。
调查团在砂拉越二十个地点及沙巴十五个地点举行了会见,在砂拉越与沙巴两地总共接见了六百九十个集团的四千人,没有举行全民投票。
汶莱政府设立了它自己的委员会以确定该地人民的意见,并将其调查结果呈交给汶莱苏丹陛下。
当调查团在砂拉越殖民地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公众示威,因而就有一项全国性签名运动,有大约十一万二千名反对马来西亚计划的成人签名,并将签名呈送给调查团,这些签名是在极短的时间内以及在政府的相反宣传面前搜集的,在总人口(七十五万)中五十五巴仙非成年人的情形下,反对马来西亚计划的人数实际上应是更多的。
调查团的估计是,三分之一的人口无条件地赞成马来西亚的实现,三分之一的人在有条件及保障的情形下赞成,其余反对,这种估计是完全错误的,它根本不可能找到事实支持,同时,独立无偏见的观察者也不会接受这种估计。
1962年8月,英马政府在一项联合公报中声明,建议中的马来西亚联邦应在1963年8月31日成立,并在签订公报的六个月内达成一正式协议,以便移交沙巴和砂拉越的主权。
这一决定已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及其精神,尤其是联合国1960年12月14日的第一五一四号决议,同时也违背构成目前砂拉越宪法的白人拉惹所制定的此项基本统治原则,这项原则将附录于本备忘录之后。
由汶莱苏丹陛下委任的委员调查结果是,汶莱绝大多数人民反对马来西亚联邦。
在最近的大选中,反对马来西亚联邦的唯一汶莱政党--人民党五十五位候选人全部中选,人民党是把反对马来西亚联邦列为竞选政纲的。
本备忘录的签署者向联合国呼吁并主张:(一)联合国机构,遵照它的宣言及决议,应出面干涉砂拉越及沙巴的主权移交,因为此种移交是否定了这些地区人民的自决权利和完全独立的权利;(二)变通的办法是,在这移交主权之前,由联合国组织及举行公民投票;(三)依照人民已经自由表达的愿望,应成立一个地区,即砂拉越、沙巴和汶莱的联合邦,以汶莱苏丹陛下为此联邦的宪制元首。
巴索摩摩根国民联合党(主席宋丹签)
汶莱人民党(主席阿查哈里签)
砂劳越人民联合党(主席王其辉签)
196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