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 伊党法案非回刑法 误会大了

《南洋网》2016-05-28 08:10

纳吉 008

(吉隆坡27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伊斯兰党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不是回教刑事法法案,一些国阵成员党误会大了。

纳吉强调,该法案能否通过到执行,必须经过3个单位的同意,并非随便就能执行。

纳吉也是国阵及巫统主席,他今日主持巫统最高理事会会议后说,伊党提呈的私人法案,是建议修改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其中的条文,并非回刑法法案。

需国阵共识才落实

“(这法案)也不容易执行,因为须获得(1)各州宗教局、(2)王室理事会许可及(3)在国会通过修正案。若要修改法令,作为一个政党,我们肯定要在国阵达到共识。这是我们向来的原则,任何决定都要顾及国人利益。”

针对吉打行政议员梁荣光宣布退出马华,直到伊党私人法案课题有转机为止,首相指一些国阵成员党有误会。

“我要告诉国阵成员党,他们有很大的误解,当(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私人法案,他们以为他提呈回刑法,因为哈迪阿旺的言行常与回刑法有关,所以就被当做是回刑法,其实不然。”

纳吉指这私人法案是加强回教法庭的刑罚权限,涉及者也只有回教徒,与非回教徒无关。至于有关回教的鞭刑也没有详情。

与会者包括巫统副主席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财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宣传局主任丹斯里安努亚慕、妇女组主席拿督斯里莎丽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