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地庭法官阿兹米因贪污罪成被上诉庭恢复原判,需服刑6个月及缴付2万5000令吉罚款,今日当庭被押往加影监狱服刑。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由纳兹兰法官领导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撤销莎阿南高庭早前将其刑期减至1天、罚款减至1万2000令吉的裁决,并认为原审法官的量刑公正合理。另外两名法官分别是再尼马兹兰与旺法立。
纳兹兰指出,阿兹米作为公务员,犯下严重刑事罪行,损害了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并剥夺了人民享有高效公共服务的权利。
“我们详细审阅上诉记录,认为原审法官已充分考量减刑与加重因素,其判决合乎比例、公正合理。”
阿兹米于2022年被定罪,涉及于2018年担任瓜拉古楼推事时,收受5000令吉贿赂,为6名刑事案被告从轻处罚,仅判罚款。
贿金于2018年5月10日,通过其名下设于巴生美鲁街道的马银行账户收取。
高庭曾于去年1月,将其刑期减至1天,罚款降至1万2000令吉,但驳回撤销定罪的上诉。
控方:一天刑期不足以反映罪行严重性
副检察司法拉艾兹琳今日庭上指出,原审法官在判刑时已考虑公众利益与罪行严重性,一天刑期不足以起到阻吓效果,也无法反映其职位所涉的罪责。
她反驳高庭认为第三与第四检方证人“影响”被告犯案的结论,指这两人分别是当时的警官与莎阿南高庭副注册官。
“关键在于,被告在接收贿金前,曾主动询问是否可从中‘分一千’,他将1000令吉称为‘biji’,并说‘有六biji,我拿一个biji’。”
法拉强调,阿兹米作为法官,应以身作则,确保司法公正,不仅行之,更须“见之”。
辩方:仕途尽毁 羞愧已是重罚
阿兹米辩护律师、前上诉庭法官莫哈达鲁丁则辩称,公正与廉洁之说仅属“修辞”,指涉案证人并未被追责,反而其中一人获升任反贪会副检察司。
“在此,所谓捍卫公务廉洁只是空话。”
他认为,阿兹米17年司法生涯尽毁,1天刑期并非轻判,罚款1万2000令吉亦非小数,羞愧、悔恨与信心全失,已构成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