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随笔:见不得阳光的“英雄事迹”

作者:素玉

今年3月份中国报系列专题《铁警当年勇》,报道了多名分别荣获国家最高荣誉英勇奖(Seri Pahlawan Gagah Perkasa)及国家荣誉英勇奖(Panglima Gagah Berani)的警队“英雄事迹”。据称在200年的警队历史(独立至今才50年,警队历史却说是200年,这说明他们十分珍惜英殖民时期和日本侵略时期充当外国侵略者雇佣军、镇压本国人民的不光彩历史)中获此殊荣者还不到40人;当中,华裔的仅有7人,更吊诡的是其中5人之所以成就为英雄,是和马共有关。

媒体工作者知道这个现象:在我国凡是和马共、陈平有关的书籍、新闻、采访、专题,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会吸引不少人的眼睛和牵动许多人的心!这从某个侧面说明了马共在我国历史上的分量,哪怕我国的主流舆论蓄意的歪曲、抹黑、妖魔化、边缘化,但它的影响却经久不衰,它在我国人民心里的地位始终无法抹煞。更有一些自命研究历史的权威学者,有草根的,也有树根的,具有把马共和自己的名字处处挂钩的怪癖。

也是以“马共”作卖点的《铁警当年勇》系列,虽然还不至于把马共写得很负面,唯作者的马共史观显然属于官方的版本,令人感叹!而三位“英雄”向记者陈述的“英勇事迹”,离真相是那么远,简直是糟透。

先说两名警长:“…在1981年3月至4月期间(当时是警长),隶属霹雳怡保警察总部政治部时,在五个特别行动中,深入敌营”,当“间谍”,“在不费一枪一弹之下,成功多次劝服马共分子投降,令警方取得最终胜利。1983年6月1日,元首颁发国家最高荣誉英勇奖…,以表扬其功劳”。

回顾一下这时段发生的事件就知道这是严重的失实。真相是:1981年3月,活动在霹雳的第5突击队第9武工队带队中心战峰带了队伍投敌,第9武工队自此就由警队控制,他们利用与其他部队接头的机会,使用在食物或饮料中下毒的卑劣手段,先后将友雄组和枪权组的队友毒晕俘虏。1982年,活动在霹雳北面的一川组奉命去同战峰队接头,因领导上有所警惕,严令分开驻营,对方的毒计难施,逃过一劫。不过一川队在转移时却被重重追堵,打了两场遭遇战,首场战斗对方两人死伤,次场战斗战胜同志牺牲。

1983年初,一川组再次受命前去接头,实际上是要调查核实对9队变化了的怀疑。结果侦察员成功证实9队已被所谓“间谍”控制,而“间谍”乐此不疲地企图诱捕我们同志的表演最终被识破。(见《岁月留痕》:置诸死地而后生

时间是吻合的,但所谓当“间谍” 、“成功多次劝服马共分子投降”,“不费一枪一弹”、“令警方取得最终胜利”,简直是神话。用“蛇皮虎肉做包庆祝38岁生日”更是致命的破绽!因为马共游击队里,从来没听说过有庆祝生日这回事!这位“间谍”潜伏之所在,怎会是森林中马共重地?那不过是由受骗上当落入敌手后自甘堕落者、或在威逼利诱下,受制于人被迫配合者和参有政治部人员(警长)的特别行动部队(VAT69)在“做戏”罢了!部分拒绝同流合污者,则被秘密关押,饱受折磨。

在马共漫长和复杂的斗争中,政治部打进来的间谍不是没有,当中较多的是被秘密逮捕的地下组织成员或群众,政治部通过各种软硬伎俩迫使他们收集情报、挑拨离间、散播谣言、策反队员,甚至下毒、暗杀和制造内部混乱等等,有长线钓鱼的,也有放一枪就走的,形形色色,从堡垒内部打击马共。这些政治部的特务中,真正认定“马共是恐怖分子”,“人民的公敌”,认为“打击和消灭马共是替天行道的崇高的行为”,从而不顾安危,大义凛然的混进马共队伍当间谍的,可说绝无仅有。

除了极端顽固者为其破坏行为承担应有的下场外,马共内部的精神面貌,人际关系和生活氛围,再加上积极和伸缩性的“救人政策”常有效地改变这些特务的立场,这是正义事业和得道一方巨大力量所在。有些暗藏特务恍然醒悟,与过去公开或不公开的破坏行为决裂,有些顾虑较多或采取不承认又不对立不做坏事的对策。政策的力量在于诚信,只要这些暗藏者不干或不企图干坏事就没事,和其他队员一样工作,一样战斗;有些还表现积极、战斗英勇的。个别间谍就这样挨到战争结束,他们与相关知情者彼此心照不宣,不过他们心理上的冲突和挣扎相对要复杂得多,毕竟他们同政治部有过口头或书面协议,这是可以理解的。

再说另一位“智擒马共头目”的“英雄”,真相是:该“马共头目”从森林里的部队出到来吉隆坡就清晰的进入警方的视野,并不是这名英雄警长有什么过人的侦查本领,非凡的勇气,不顾安危的决心;而是“马共头目”的下属,之前早就变节、秘密投敌卖身当了特务。于是,“马共头目”和他的警卫一出来就不自觉的扮演了警方精心导演的电视剧中的反角,一举一动都在政治部和叛徒的监控中。何时何处放纵,让他们到首都见识马来西亚的发展和繁荣,何时何处收网逮捕,尽在预谋之中。所以,既使是真枪实弹,不过“演戏”一场,“不顾安危”、”随时送命“、“智擒”等等,言重啦――吹牛!

要说首功,非该变节的叛徒(至今仍然鬼扮人样)莫属,几时轮到这名“英雄”。可惜,革命队伍走出来的叛徒,就像狗儿照镜子,两面都不是人,始终免不了被新主人投予异样的眼光,出卖战友换来的金钱物质虽然丰富,但在精神上是极其空虚和罪孽的,一生抬不起头做人。听说也有“秘密拿督”之类的封衔专门为见不得光者而设,果真如此,无疑这是打屁安狗心的实例。

当然,那些“英雄”的机遇其实也好不了多少,对当年的所作所为,虽然他们向记者表示“从不言悔”,但显得中气不足,请听他们怎样说:

“警队应珍惜曾有贡献的警察,并从他们的经验中学习。”

“………这些有经验的人却常不获重视,就如他们这些曾获英勇奖的警员。”

“………因潜入马共,协助警方打击对方组织,而获上述英勇奖,不过,从来没有获得应有的尊重。”

“自获这个英勇奖后,警队就没有再提起,我也没有理会这个奖项。”

通读全系列,看不到英雄的威武豪情,相反,“英雄”剖露心迹时则闪闪烁烁,抬出“国家安全”,“…… 当年所有政治部官员皆签署官方机密文件,很多事都不可详述”为藉口,于是,所作所为讳莫如深,问到不得不讲一点时,却是水份严重,胡编乱套,什么“雪兰莪的第6队”、“霹雳的第5队”、“深入敌营”、“勇闯马共重地”…… 。倒是它的对立面,虽然在争取独立的风雨如晦的时代,那些勇敢的尝试所获得的成果被篡夺,但一身正气,光明磊落,从不隐瞒,《我方的历史》、《马泰边区风云录》等书籍的出版,仅开了个头尔。即便那个被“智擒”的马共头目,回忆录也是洋洋洒洒几万字。一个国家的所谓“英雄”和“英雄事迹”,竟连妻儿“都不敢讲出来”,在一定的条件和时间里,可以理解,但过了二三十年后,还是“不可详述”的国家机密,岂不是笑话?

其实这是必然的,因为造就这批“英雄”的政权是靠骑劫独立战争的胜利果实,继承了英殖民统治的政权,它从根本上就缺乏社会道义基础,事实与真相和他们政治地位合法性是抵触的。为了政权的延续,他们只能继续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下去,这样的英雄事迹见不得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