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健南:以国家整体利益为出发点

《星洲日报》2013-01-25 08:50

对於我国在位最久的前首相马哈迪,最近把在其任内发出身分证给沙巴20万名非法移民的事件,和我国独立时发出公民权给100万名外来移民作对比,我认为这番言论荒谬之於,还有不少值得让我们从历史和宪法角度探讨我国的公民权管理问题。

首先必须强调一项放逐四海皆准的道理,任何国家的公民权颁布,都是属於一国政府的特权,相关的管理,必须依循各国的严谨法规标准和条件。

原因再简单不过,在一个国家,公民和非公民的权利和福利必须有别。作为纳税人,公民所享有的这份特权是毋庸置疑的,即便国际法也对这种公民和非公民之间的合法歧视给予认可。

而根据我国宪法,申请或获取公民权的条件和方式,基本上有下列几项:

其一,根据出生地的土生土长要求。其中,若是介於1957年8月31日至1962年10月在本土出生者,不管父母国籍皆可成为本地公民。而稍後在此出生者,则还需符合以下其一条件:

1.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我国公民;或

2.出生时,父亲或母亲居住在此;或

3.出生时,并非任何国家公民。

其二,根据父亲国籍的血缘关系。一个孩子可以继承父亲的国籍,假如:

1.父亲在我国出生;或

2.父亲在联邦或各州的公共服务领域担任职位;或

3.他本身的出生在1年内向我国领事馆或政府注册。

其三,婚姻。让嫁给我国公民的外籍女性申请。

其它条件包括:

1.若丈夫在1962年10月或之前成为公民,而该婚姻依然有效;或

2.该外籍女性在申请前已居住我国超过2年,拥有继续居住的意愿和拥有良好行为操守等。

其四,转换国籍申请,并须符合以下各条件:

1.超过或已21岁;和

2.申请前的12年内至少超过10年居住在此;和

3.拥有长期居住在此的意愿;和

4.良好行为操守;和

5.拥有对马来语的充分知识。

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无可否认的一项历史事实,在1957年国家独立初期,当时的联盟政府的确在马华的争取下,同意放宽公民权申请,使到在该时段拥有大约100万名华裔成为大马公民,但有关的条件放宽,还是在独立的非常时期,在合法政府的认可下所给予的。

而且,所谓的条件放宽,只在一些次要的条件考核,包括马来语的掌握等。至於一些关键条件,包括居住在此的年资要求,其实还是非常严谨。而事实上,大部分在当时获得公民权的华裔和印裔公民,都是在获得英联邦政府批准的合法情况下南下南洋求生,并已在半岛生活了一段很长时间。

更重要的是,当初独立时,马来亚在国际法上基本还是个新生国家,虽然根据当时联盟和英联邦政府的协议,马来人的特别地位获得认可,但各族国民都是参与建国的一分子,不应有外来或本土、非法或合法之分。

当然,在当今这个全球化世纪,无可否认各国国民之间的迁移,也比过往来得普遍。我国近年来的确也吸引了来自各国包括印尼、印度、中东、中国等国民前来谋生、投资、求学,甚至落地生根。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虽然我们不可歧视这些有意申请入籍我国的外国公民,但相关程序必须合乎法规,不可为所欲为或双重标准。

而在沙巴非法移民的课题上,首先非法入境就已严重触犯了我国法律。进而让这些非法入境者获得公民权甚至投票权,则更是大错特错。更荒唐的是,根据某前任国民登记局总监的说法,协助这些拥有穆斯林背景的非法移民获得公民权,是以他本身的良心为出发点。但很明显的,根据我国的公民权法规,宗教和良心,都不属於当中的任何一项条件。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有些通过非法入境大马并获得公民权的外来穆斯林,最终竟然以其宗教优势而享有土著特别地位,权益凌驾在本土土生土长的非穆斯林国民。

更令人不满的是,当局在合理化本身大量发出身分证给20万名沙巴非法移民的举措之余,另一边厢许多明明符合资格,每年通过合法签证居住在此多年的外籍人士,包括嫁给大马华裔国民的外籍新娘,还有他们土生土长的孩子们,却多年来面对有关当局的有意无意刁难而入籍无门,导致他们的日常生活面对诸多不便。

更重要的是,虽然任何国家政府机关在颁布公民权方面,都难免会有特定的主观性和特权,但一切的出发点,必须以国家的前途和人民的权益出发。

而这方面最可悲的是,当我们的周边国家正努力不懈招纳各国才俊入籍该国以促进发展的当儿,我国政府最有兴趣的却是大量协助一些没有教育背景、干一些不法勾当、凡事对其言听计从的非法移民,这不但直接导致了许多社会和治安问题的产生,也将进一步导致我国迈向先进国的努力停滞不前。

反之,若某些领袖为了达到本身的政治议程或权力斗争,而系统化地鼓吹或纵容特定非法移民,通过非法途径入境和待在我国,甚至享有其他合法公民所享有的所谓平等权利,包括教育、经济、宗教、文化乃至投票等,这俨然已是对国家和人民主权的一种严重叛国罪行。

至於申请或获取公民权各项管道当中,其中我们最熟悉的,也是各国最普遍和主流的,就是所谓的土生土长条件。

在这方面,由於我国至今已独立超过半个世纪,如今新生代的各族年轻一辈,有者甚至已是独立後的第二或第三代,他们的平等公民权利,并不应该受到任何人的质疑和歧视。

【大事件:皇委会调查沙巴非法移民】

(星洲日报/民主至“丧"•作者:吴健南•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