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北华小四造诽谤诉讼被撤销•叶新田要上诉

星洲日报》国内 2012-12-28 19:52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8日)虽然高庭法官以证据不足,撤销董总主席兼增江北区华小原任董事长叶新田针对“食堂租金问题”,起诉增江北区华小四造诽谤的诉讼案,不过,叶新田将针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

叶新田受询时向星洲日报说,根据法律规定,他须在判决後的1个月内提出上诉,因此,目前还在处理著上诉的事宜。

“由於我目前人在国外,而且上诉事宜还在处理中,我不便进一步谈及此课题。”

叶新田起诉相关四造诽谤的案件是於本月14日在吉隆坡高庭下判,而法官基於有关诽谤的证据不足,撤销了叶新田的控状。

法官裁决,有关诽谤成份不成立,叶新田需要负责堂费与辩方的律师费,总数为2万5千令吉。

叶新田是於今年初针对2010年8月13日《南洋商报》报导有关增北华小食堂租金事宜,起诉增江北区华小家协主席张顺发、副主席林丽君、校友会主席刘玉明和副主席吴永盛,要求赔偿损失,但未列明数额。

张顺发:尊重叶新田上诉权利

增江北区华小家协主席张顺发表示尊重叶新田针对高庭判裁提出上诉的权利。

“对我们来说,这项判决没有所谓的赢家或是输家,不管赢方或是输方都要负律师费,重要的还是以学校的利益为主。”

他认为,这也属是正面的判决,因为被起诉的4造只是针对学校公款及要求透明度的处理方式而提出质询而已。

“若是高庭的判决是构成诽谤,以後还有谁敢针对不透明的处理方式提出质询?这肯定会造成负面的影响。”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