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I案揭示监管不足 C4促加强公私协作打击洗钱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re)指出,马来西亚在打击洗钱活动方面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公共和私人领域缺乏有效的协作。

C4首席执行员普斯班慕鲁基亚说,近期有关MBI集团涉嫌通过金字塔骗局诈骗高达600亿令吉,并与企业界人士有所关联,显示我国洗钱问题日益严重。

普斯班强调,要根除我国基建及其他项目中的洗钱问题,反贪污委员会、国会、警方、金融监管机构及“实益拥有权法”(Beneficial Ownership Laws)的执法单位必须携手合作。

他建议,加强对私营企业的监管,提升相关立法,要求金融机构进行更严格的尽职调查,并提高实益拥有权的透明度,才能减少洗钱活动的机会。

“只有采用全面且协调的措施,马来西亚才能保护基建领域的诚信,确保公私资金得当使用,并避免非法金融活动对经济造成破坏。”

普斯班指出,反贪会的职责不仅是调查贪污案件,也应扩大监督范围,特别是涉及大型基建项目的企业。

“透过加强对房地产及基建行业的监管,反贪会可揭露隐藏的资金流向、复杂的公司结构,甚至虚高的房地产交易,以识别潜在的洗钱活动。”

此外,政府也应关注某些企业透过空壳公司或离岸账户掩盖资金来源的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不过,他也提醒,反贪会在人力和技术能力方面可能面临挑战,尤其是涉及多个大型项目的监管。

“政府应将反贪会纳入审计程序,使其成为预防机制,而不仅仅是事后调查单位。这需要谨慎平衡,因此,多层次协作至关重要。”

普斯班补充,警方在调查有组织犯罪及涉及洗钱的金融罪案方面扮演关键角色,并建议警方与反贪会及金融监管机构,如国家银行、证券监督委员会及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紧密合作,以追踪可疑活动。

前公正党副秘书长拉温达然也认为,反贪会不应只专注于公共领域的贪污案件,而须同时监督私营领域。

“贪污的发生,往往涉及私营企业(行贿方)与公部门(受贿方),反贪会必须两方都追查,才能有效打击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