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非公民子女 4情况可读华小

独家报道:宋秀英

(吉隆坡12日讯)尽管政府今年起禁止马来西亚第二家园(MM2H)参与者的孩子在政府学校求学,惟根据《南洋商报》查悉,教育条例有列明非大马公民的孩子,可在4种情况下进入政府学校就读。

1998年教育条例(学校录取学生、登记储存及保留学生在学校就读的条件)第5条文阐明4种情况:

1.外交使节职员的孩子;

2.父母皆非大马公民,惟在政府机构、法定机构或持有合法工作准证在本地工作;

3.孩子的父母为大马永久居民;

4.有关孩童的政府与大马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或协议,遴选该孩童在大马接受教育。

日前,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全国顾问公司协会会长刘荣发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曾披露,政府自2002年推出MM2H以来,MM2H参与者的孩子向来可在政府学校,尤其是华小求学。

惟教育部今年突然改变政策,拒绝让MM2H参与者的孩子在华小求学,让一些家庭感到困惑及措手不及,完全打乱孩子的教育计划。

据了解,部分MM2H参与者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唯有安排孩子在国际学校就读,另一些家长则设法申请工作准证,通过另一个管道让孩子在华小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