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网》2021年02月08日

(吉隆坡8日讯)有关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要求司法检讨政府劝告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事件,他已入禀申请要求联邦法院厘清数项法律问题。
安华代表律师兰加巴今日发文告说,安华提交给联邦法院的问题包括,政府向国家元首提出冻结国会的建议,是否受到联邦宪法第150条文约束,而该建议是否应由法院进行审查等。
兰加巴也是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兼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他指出,安华也提出,1963年马来西亚法令第39(2)条文、1981年宪法修正案第15(d)条文及联邦宪法第150(6)和(8)条文,与联邦宪法第4、5、8和121(1)条文是一致或相悖。
“法庭的管辖权,包括与程序有关的复审权,是否可被立法机构禁止?”
他认为,上述问题应由联邦法院裁定,并考虑到此事的紧迫性,特别是目前国会被暂停的情况。他提交了紧急证明书,要求尽快对此事进行审理。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于1月12日接纳内阁建议,御准在全国颁布紧急状态至今年8月1日,以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扩散。
安华在2天后致函给所有国会议员,建议大家致函陛下提出撤回紧急状态的请求,以便尽快召开国会会议。
安华随后在1月25日入禀高庭,要求司法检讨首相慕尤丁在紧急状态期间中止国会的决定。3名来自希盟的国州议员也于隔天分别入禀法庭,挑战慕尤丁在国家颁布紧急状态期间中止国会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