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组织今天以措辞强烈的声明指出,在君主立宪制下的统治者,除非符合特定情况,否则,再不满意州务大臣的表现或行为,皆没有权力开除州务大臣。
“毫无疑问,在我国联邦宪法是至高无上。”
“从国家元首、统治者、部长到每位公民都受到联邦宪法及州宪法的约束。”
该组织指出,柔佛州宪法4(7)条文清楚阐明,州务大臣不受苏丹约束,因此,统治者的开除州务大臣有违宪法。
“只有在州议会通过不信任大臣动议,证明大臣不再获得大多数州议员的支持后,苏丹才有权开除大臣。”
“那些唯王命是从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不再生活在君王管治下的封建社会。”
中央政府与柔佛皇室因在柔州州务大臣的委任权上出现争议。在柔佛州王储东姑伊斯迈透过推特指奥斯曼遭父亲撤换后,首相马哈迪指只有执政党才有权力委任州务大臣,而非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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