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統大港區部主席兼“紅衫軍”領袖拿督斯里嘉馬尤諾斯與9名“紅衫軍”成員,因去年帶隊阻擾在安邦區舉行的淨選盟造勢活動,今日被提控上法庭。
10人皆否認有罪,法官魯山路菲允許每人以3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擇定此案於5月3日過堂。
控狀皆指10名被告,於2016年11月13日下午4時,在雪州安邦坊商場內,作為組織的成員,在有關集會中製造騷亂,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47條文。
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嘉馬尤諾斯在衝突現場曾高喊“警察打我”,事後他到警局報案時,卻聲稱自己是被在場的黃衣者出手毆打臉部。…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