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否决政府提出的东马修宪方案是意料中事,因为修改的条文虽然有再分成马来亚州属和婆罗洲州属,但在文字上仍然把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视为一州,被形容有改也等于没改。因此,国会只能以138票获得支持,未达修宪所需的三分二多数票(148票),也就失败了。这就是说,希盟推动的修宪未能如愿以偿。
原本东马和新加坡于1963年与马来亚联合邦组成马来西亚联邦时,宪法规定马来西亚的实体有三部分,即马来亚州属、婆罗洲州属和新加坡州属;但在1976年修宪时,政府(胡先翁任相时代)把联邦宪法中的条文改成沙巴和砂拉越被列入马来西亚其中一个州属,不再另称婆罗洲州属;东马的地位降格成州,不再被视为邦。
吊诡的是,当年修宪时,东马的国会议员一概支持而未持异议。因此,希盟的议员谴责当年属于国阵的东马国会议员噤若寒蝉,未作出反对,才使到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的地位被下调。
正由于东马人民认为他们加入马来西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过后就怨言百出;结果,沙巴的州政权不断轮替更换;而砂拉越直到今天仍不接受西马国阵政党东渡(因为砂拉越的政党已组成砂拉越国阵,没理由再有另一个来自西马的国阵)。此举意味着东马人民不“欢迎”和接受“外来的人”,以致近些年来出现“沙巴是沙巴人的”及“砂拉越是砂拉越人的”口号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