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网》2011-11-16 11:05
莫哈末沙布(右)是人权委员会就7•09净选盟大集会召开第二天听证会的证人。
(吉隆坡15日讯)尽管警方否认警车撞伤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但后者今日在人权委员会听证会上坚称警车撞倒其摩托车,导致他右脚膝盖受伤,须入院动手术。
他说,由于他的摩托车爆胎,他只好乘搭别人的摩托车前往国家回教堂祈祷,途中被一辆普腾华嘉撞倒,以致他跌倒在草地上,伤了右膝。
他表示之前完全没有发现有车辆紧随着他,也不知道普腾华嘉及另一辆大型吉普车是警车,直至被撞倒后,才看到制服警员下车,其中一人还是他认识的。
末沙布是其中一名向人权委员会投诉警方在7•09净选盟大集会滥权者,并在今日向听证会供证。
警察总长丹斯里依斯迈奥马曾向记者说,警方公布的录影片段显示,警方并没有撞伤末沙布,公众应凭智慧评论此事。
末沙布强调,他乘搭别人的摩托车戴着头盔,不清楚警方当时是否认得他,只知被撞之前,有两辆车迎面而来,大型吉普车在前,普腾华嘉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