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沙布:跌伤右膝 坚称警车撞倒摩托车

《南洋网》2011-11-16 11:05

292x300.2011.11.16.111116a16_c968-0.jpg莫哈末沙布(右)是人权委员会就7•09净选盟大集会召开第二天听证会的证人。

(吉隆坡15日讯)尽管警方否认警车撞伤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但后者今日在人权委员会听证会上坚称警车撞倒其摩托车,导致他右脚膝盖受伤,须入院动手术。

他说,由于他的摩托车爆胎,他只好乘搭别人的摩托车前往国家回教堂祈祷,途中被一辆普腾华嘉撞倒,以致他跌倒在草地上,伤了右膝。

他表示之前完全没有发现有车辆紧随着他,也不知道普腾华嘉及另一辆大型吉普车是警车,直至被撞倒后,才看到制服警员下车,其中一人还是他认识的。

末沙布是其中一名向人权委员会投诉警方在7•09净选盟大集会滥权者,并在今日向听证会供证。

警察总长丹斯里依斯迈奥马曾向记者说,警方公布的录影片段显示,警方并没有撞伤末沙布,公众应凭智慧评论此事。

末沙布强调,他乘搭别人的摩托车戴着头盔,不清楚警方当时是否认得他,只知被撞之前,有两辆车迎面而来,大型吉普车在前,普腾华嘉在后。

可能普腾华嘉要超车

针对警队代表贾马鲁丁助理警监问,是否可能因为普腾华嘉要超车,以致撞上摩托车,他说:“这要看你如何诠释。”

贾马鲁丁追问,是否可能不小心撞上摩托车?他说:“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诠释。”

针对警方已向推事庭取得庭令,禁止末沙布于7•09当天进入吉隆坡市区一事,末沙布不曾接获任何庭令。

否认当天穿黄色衣服

“截止今天,我都没有收到有关庭令。我的办公室在吉隆坡,为何我不能前来?”

他强调,事发时,他身穿白上衣及黑裤,根本没穿黄色衣服。

“我也没有携带武器及任何与净选盟有关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