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党员促高庭撤销巫统注册遭驳回

(吉隆坡27日讯)高庭今日驳回16名巫统前党员要求撤销社团注册局展延巫统党选准令,并解散巫统的司法检讨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卡马鲁丁下判时说,他已考量了兴讼者提出的所有疑问,但他认为必须遵循社团法令第18C条文,即党员不得把政党纠纷带上法庭。

“该条文阐明,一个政党对党内事务的决定“将是最终及决定性的”,不应在任何法庭上提出挑战、检讨、质疑或撤销。”

“如此一来,我驳回这项申请,无需堂费。”

16名兴讼者的律师哈聂夫向记者表示,他们会针对今天裁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