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宗教理会:治国须穆徒违宪 · “哈迪言论极端”

2017-12-28 10:06

(吉隆坡27日讯)大马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指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声称伊斯兰强烈规定负责国家政策及(治国)理念必须是穆斯林,而且国家必须在伊斯兰法理下治理的言论,已违反了联邦宪法。

指哈迪言论危险具分裂性

该理事会强调,联邦宪法保障了马来西亚全民,宪法也是为了全民利益应运而生,而且宪法条文尤其是第43(2)条款,也没有规定国家行政人员的任命.

理事会今日发表文告表示,有关领袖袖对种族和宗教色彩的要求已被夸大了,因此伊党必须马上停止发表这样的言论;理事会认为国内政治人物的精力应用于发展国家,以促进各族之间的谅解与相互的尊重。

文告认为,哈迪的言论是危险、极端及具分裂性的。

“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要提醒伊党,联邦宪法第4条款阐明,联邦宪法才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法律,而至高无上的规范,是比议会或国家颁布的任何其他规则或条规是具有更高的法律实效,不管是在和平时期或紧急状态,又或是世俗抑或是神权统治之下。”

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强调,世俗主义才是促进国家和谐和全民融洽生活的基石;而实际上,许多马来西亚人不管来自任何种族或信仰,一再冒着生命的危险捍卫国家主权,以及在当年对抗共产主义的兴起,而在争取大马独立的前进道路上,全民共同携手地合作,才促成了国家真正的独立与自主。

文告说,虽然源自不同文化、种族和宗教背景,可是通过全国人民的勤奋与努力,马来西亚才有望茁壮地成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