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考量各造意見 鋁土礦禁令延至6月

《光明日报》12/26/2017

  • 內閣已議決再次延長鋁土礦開採與出口禁令至2018年6月30日。(檔案照)
 (八打靈再也24日訊)在考量了天然資源與環境部及彭亨州政府的意見後,內閣議決再次延長鋁土礦開採與出口禁令至2018年6月30日。

環境部於今日發文告說,反貪污委員會早前基於環境部、地質與礦物局(JMG)及彭亨州政府為遏制非法鋁土礦開採而共同推出新政策,因此撤銷彭亨州內所充公逾1000萬公噸鋁土礦庫存的禁令。

“環境部針對反貪會撤銷充公禁令的宣布而於12月20日召開的內閣會議上,議決延長鋁土礦開採與出口禁令,直至明年6月30日。”

環境部也說,在聽取包括反貪會在內的各機構的建議後,該部也針對鋁土礦出口政策作出數項提升修正。

“提升修正的相關政策包括加強對鋁土礦業者許可證(AP)的申請審核,鋁土礦庫存位置與出口數量都得需通過州政府批准及地質與和礦務局的技術審核。”

“《2016年礦物發展(許可證)條例》也將進行修訂,以促進鋁土礦的出口過程。”

非法開採鋁礦將受對付

環境部認為,提升修正有助於確保鋁土礦庫存轉移行動在更嚴謹的監督下進行,從而避免造成環境污染,以及為當地居民帶來健康困擾。

另外,環境部也配合反貪會撤銷充公彭亨州內鋁土礦庫存禁令的宣布,依據以下3個情況對鋁土礦出口申請做出考量,即:

1.清空關丹及甘馬挽港口的鋁土礦庫存;

2.已繳付費用給州政府但仍未出口鋁土礦的企業;

3.根據Kota SAS州政府新行政中心建議,且已獲得州政府批准以轉移鋁土礦庫存。

與此同時,環境部也表明,將會通過以該部秘書長為首,成員包括馬來西亞民防部隊(APM)及州土地礦物局(PTG)的委員會,管制移動鋁土礦相關活動。

“任何涉及非法開採鋁土礦活動的單位,都將受到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