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教育中心六董事告社会人士书

《赤道论坛》29/06/2017 14:40

 董教总教育中心六董事告社会人士书

请给新纪元一条生路!

我们(刘庆祺、陈纹达、陈德隆、李清文、叶全发暨蔡逸平)六人都是董教总教育中心(以下简称教育中心)董事,于2015年10月5日亲眼见证教总主席王超群结合非董事的外面人员,擅自召开教育中心会议,企图抢夺教育中心。当时我们立即揭发王超群此举是不符合教育中心的章程与组织条例的,之后告上法庭。2015年12月15日,法庭宣判王超群等人败诉,其10月5日召开的会议非法,一切议决无效,所霸占的“主席”及“副主席”等职位一概作废,等等。毫无疑问,新纪元属于教育中心,教育中心逃过了这次劫难,新纪元因而转危为安,实为华社之幸。

事隔一年多,2017年年初传来喜讯,新纪元升格为大学学院,这是华社的大好事,也是叶新田博士暨邹寿汉先生领导下的教育中心,在动员华社群策群力建设华教高等学府事业中所取得的一项极为可喜的成果,有需大书特书。可是,某些人尤其是刘利民、傅振荃之流,却很不高兴,他们抬出各种借口,耍弄不少手段,要来抢夺教育中心,以便进而搞乱及扼杀新纪元。这是刚刚升格为大学学院的新纪元所难以承受的。为此,我们不能不挺身而出,呼吁华社大众,共同保卫教育中心免遭再一次劫难,好给新纪元一条生路!

常言道,借口荒谬,手段恶劣,恰恰证明其目的之阴险。为了说明问题实质,我们有必要针对那些“借口”和“手段”进行简要分析和驳斥:

(一)刘利民、傅振荃之流如是说,教育中心乃华社资产,当初受华社委托由三机构,即董总、教总和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作为主导,如今他们同三机构关系密切(或者说,已控制了三机构),因此有权代表三机构来接收教育中心和新纪元。说得好像理直气壮,事实是这样的吗?

众所周知,当年华社先贤办事十分慎重,是让教育中心在公司法令下注册成立为一家非营利有限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公司是由上述3个团体会员和185位个人会员所组成,所有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皆享有公平待遇,每一个会员皆只拥有一个投票权。每一个会员皆有责任维护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公司章程(M & A)里的每一条文。

既然明知教育中心乃华社资产,是按公司法令成立而服务于华教的非营利机构,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公平待遇,也就是说教育中心并不是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的资产。因此,公司由三机构主导的说法并不能成立。尤有进者,刘傅之流不顾公司章程条规,借口同三机构关系密切就有权接管教育中心和新纪元并将之占为己有,何其荒唐,说穿了这只能是强盗逻辑!

(二)刘傅又说,叶邹通过修改章程,把三机构在教育中心21票董事部中拥有15票的绝对多数控制权,削减到只有6票,毫无控制权。这让他们吃不下,气难消。借问,这要怪谁呢?

真相是,教育中心董事部当年为顺应新纪元学院即将升格为大学的未来发展前景,经由董事部各成员商榷后一致接纳通过,并提呈会员大会确认通过修改章程,包括削减三机构15名代表。此举也是依据历来出席会议董事们的出席率而提出的。因为三机构当时各自的5人代表,除了个别例如独大的代表林忠强博士能尽责,而三机构不少代表往往都缺席会议,抑或只有一、二位代表出席会议,例如教总主席王超群就因超过3次无故缺席而被取消资格。三机构被削弱代表人数,这是咎由自取,因为作为代表却辜负了华社的委托,难于为当时新纪元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请问,修改章程,扩大董事部成员并减低不出席会议的三机构代表人数,以及增加个人会员代表等等,以便选派出有责任心、积极为华教发展贡献力量的人士进入公司董事部担负义务服务,为新纪元未来的发展贡奉力量,难道这有错吗?为了壮大机构,向上向善,难道不少华团不就是这么做的吗?请不要为了私心,而来搞垮新纪元好吗!

(三)据报载,刘傅之流最后公然叫骂叶邹“厚颜无耻”,挑战“叶邹若具素养应辞职”,把教育中心管理权交出来给他们,云云。所有这些表演,只能反映他们理屈词穷以致斯文扫地!

正如前面所述,叶邹领导教育中心,取得优良成绩,获得各界好评。反观刘傅之流,既没有组织观念,也不把公司章程放在眼内,目无章纪,私心为先,若教育中心落入这些人手里,其后果哪堪设想?

人所共知,刘傅是借助暴力(镇暴队、警察、保安团、黑势力等等)来为他们抢夺号称华教最高机构的董总而护航的,玷污了神圣的华教园地,其手段之恶劣,令华社蒙羞。要说“厚颜无耻”、 “不具素养”等等,难道会是别的什么人吗?但愿这种浩劫远离教育中心和新纪元吧。

让我们再度呼吁,请给新纪元一条生路!

六名董事:

刘庆祺  ——————————(英文名)      ————————————(签名)

陈纹达  ——————————(英文名)      ————————————(签名)

陈德隆  ——————————(英文名)      ————————————(签名)

李清文  ——————————(英文名)      ————————————(签名)

叶全发  ——————————(英文名)      ————————————(签名)

蔡逸平  ——————————(英文名)      ————————————(签名)

同启

2017年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