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政府日前宣布,禁止在草场、休闲公园、儿童游乐场和公共海滩喝酒,违者将面对最高2000令吉罚款。
政府是基于“尊重社会敏感度”,“避免饮酒扰民及破坏公共秩序”,才在上述4类公共场所实施禁酒措施; 还说当局不时接获投诉,指有人群聚纵酒、喧嚣、乱抛垃圾、破坏公物,以强化立法规划的法理基础。
然而,此禁酒措施却引起訾议,有者批评禁酒是“回教化政策”、“喝酒,并非滔天大罪”,还说“吓跑游客”、“缺乏包容性”等,希望政府重新检讨此措施,森州有17个社团还联署表示反对。

恐道德警察过度执法
其实,政府以纵酒闹事,捣乱公共秩序为由,而实施禁酒,或许还能说得过去,因为有好些国家,像邻国新加坡也确实在公共场所实施禁酒令,另一个邻国泰国也有限制喝酒的禁酒规定。
人们怕的是,道德警察的过度执法,认为只要喝酒就一定会出事,那便是将酒变成出气筒,还让人陷入有毒的受害者心态,卷入消极的情绪漩涡,及高度自卫。
当然有好些国家政府都有严禁酒后驾驶的条例,那只是为了确保公路安全而实施管制,防止过度酗酒、纵酒;要是有人酒后驾驶,遭执法人员截查,被检验血液酒精含量超标,司机就会被罚款、吊销驾照,甚至监禁等的严厉惩罚。
喝酒无关道德品德
可是政策却没有禁止喝酒,而是禁止你酒后驾驶,一个人喝不喝酒,其实不涉及道德或品德问题,只有喝酒过后的个人行动,才受到法律的管制。
你要是喝醉了,酒后驾驶肇祸、撞死人,或酒后伤人,就必须面对刑责追究,被控及被判罪名成立,甚至会面临强制监禁的惩诫。
特别是多元种族文化的社会,有越来越多外国游客到来旅游观光的马来西亚,政府在实施禁酒政策时,更要拿捏得当,精微把握好宽严的分寸,才不会因一些法律歧义而引起争议,甚至激起民怨。
只要清晰地宣导,先给予事前的疏导,再对违法者予严厉惩罚的事后训诫,合理实施“禁酒”或“限酒”的措施,才会更让人信服,并有效遏制政治噪声及舆论杂音的干扰,帮助人们彻底跳出受害者的情绪漩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