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内长:落实日期款额待定 遗失护照一次罚100、二次罚300、三次罚1000?

(新山21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努嘉兹兰指出,政府正探讨仿效遗失大马卡罚款制度,惩罚遗失国际护照的人士,最高罚款高达1000令吉。

他透露,罚款金额分为首次遗失罚款100令吉、第二次300令吉和第三次1000令吉。

他说,去年国人遗失护照的数目,达4万4000本,可见有不少人没有好好保管本身的国际护照。

“遗失护照者或在报案时,必须说明遗失的原因;至于何时落实及具体罚款的数额,目前仍在探讨中。”

目前,遗失大马卡的国人会被罚款,而遗失护照者则只需报案补办即可,并没有被施加罚款。

移民局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日前表明,政府原则上同意对遗失护照者施予罚款,罚款数额将由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公布数额和落实日期。

努嘉兹兰今午到顺利花园玛珠路(俗称报馆街)向各报馆办事处拜年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大马护照受欢迎

努嘉兹兰说,由于大马护照可免签证飞往许多国家,因此非常受欢迎,不法分子伪造我国护照售卖。

“去年有一宗个案,有人以6000美元(约2万4000令吉)购买假护照,来往大马和泰国两国。”

他说,政府于去年11月委任护照新供应商,并和供应商探讨进一步加强护照的保安措施,以防资料码泄漏,以及鉴定真伪特征。

《南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