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不容伊刑法 顏炳壽指大法官言論欠正確

顏炳壽:阿都哈密所言,都是為轉移視線。
顏炳壽:阿都哈密所言,都是為轉移視線。

獨家報導:鄧倩惠
(吉隆坡21日訊)馬華伊斯蘭法律與政策專案組主任顏炳壽認為,聯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在355法令修正案的言論有欠正確,並轉移他人視線,令人誤以為有關修正法對非穆斯林沒有太大傷害。

“但事實上,一旦通過355法令,我國最終有可能走向修改刑事法典,并加入伊刑法刑罰元素,全民受制于該法令的下場。”

阿都哈密早前在《新海峽時報》專欄撰文指出,如果政府要實施伊刑法,不用通過355修正案,國會只需以簡單多數票,修改刑事法典,加入伊刑法的懲罰,就會實施于所有公民身上,包括穆斯林和非穆斯林。

間接影響非穆斯林

他說,國會有權制定刑事法下任何罪行的懲罰,這是聯邦法律,屬于民事法庭管轄,實施于所有公民身上。

顏炳壽今日就此言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指出,阿都哈密言論表面看起來沒有問題,但深入了解后就知道是不正確的,雖然355法令只對穆斯林有所影響,但這也間接影響著非穆斯林。

“一旦通過355法令,這也代表已能夠落實伊刑法的一半,并會引起穆斯林與非穆斯林待遇不公的局面,繼而產生反效果,最后階段即是政府或以示公平,將會以修正刑事法,加入伊刑法刑罰。”

他說,因此,修改刑事法是推行伊刑法的最后階段,而阿都哈密所言,都是為轉移視線,社會還是必須阻止修正355法令。

“若華社無法阻止修正355法令法案,那更別說僅以簡單多數票,就可修改刑事法的動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