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5日訊)25名馬來顯要(G25)創始成員之一的丹斯里莫哈末瑟里夫認為,倡導相互尊重精神的國家原則(Rukun Negara)應被正式頒佈為國家主義,以強化各種族間的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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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里夫:我相信國家原則能向大馬人灌輸忠於君國。(圖:星洲日報)
“我相信國家原則能向大馬人灌輸忠於君國,意味著維護憲法及遵從法治,而漠視法律者必須為他們的言論及行為負責。”
“尤其是大馬的年輕一代,他們必須從小就在學校或工作場所展現國家原則所弘揚的精神,他們才能明白忠於國家是最崇高的價值觀。”
團結仍是巨大挑戰
瑟里夫今日發表文告,對於一名巫統吉打州代表在巫統大會指出,回溯國家近期所發生的事,若國家原則得以“復興”會是一件好事的言論,表示認同。
他說,雖然國家原則在513事件後於1970年8月31日頒佈,但許多新口號也隨著國家領導更迭而出現,因而造成國家原則逐漸被淡忘。
他認為,雖然大馬在新經濟政策下成功強化經濟,消除赤貧、減低失業率及重整社會的種族經濟失衡困境,但國家團結依舊是國家的巨大挑戰。
“國家近年來所發生的種族及宗教緊張事件具有政治動機,而執法單位的縱容對國家名譽及社會政治穩定帶來最大的傷害,這是阻礙國家經濟發展的污點;若沒有提醒大馬人應遵從的良好價值,這些醜陋事件將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為國家製造恐慌及不穩定。”
接納異見強化民主
瑟里夫說,若我國的社會能接納異見,就能強化民主,法律也能真正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侵犯上述權利者必須面對法律的制裁。
“大馬人可在國家原則核心價值的教導下,得以從有益的批評及惡意的言論中分辨是非黑白,並瞭解在一個民主社會中,每一名公民都擁有針對政府表現、種族、宗教及王室發表看法的權力,但前提是必須以真誠及沒有惡意的心態下發表看法。”
他也引述新經濟政策中國家原則所扮演的角色,即“作為引導國家及人民的宗旨、價值觀及基本原則,並在國家諮詢理事會(NCC)的密切諮詢及審議下,代表了國家欲打造一個團結、社會正義、經濟平等及先進馬來西亞的共識及承諾”;以及“在人口的多元元素下,我們致力於邁向團結國家的目標,對國家的忠誠高於一切”。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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