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董教总董事诉开特别会议案 王超群败诉会议不合法

《赤道论坛》2015/12/15 中国报/国内版

 

 
以叶新田(右4)为首的答辩人闻判后,在法庭外高举大字报,要求王超群下台谢罪,右3为社会爱心基金会主席丹斯里彭茂燊。

 

(吉隆坡15日讯)高庭今日裁决,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5名董事,起诉该公司主席王超群于10月5日召开特别会议,及批准所有议桉无效,并谕令以王超群为首的答辩人支付1万2000令吉堂费。

 

高庭法官拿督扎娜美韩宣判时指出,在聆听双方代表律师陈词后,认为王超群召开的特别会议不合法及无效,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董总前主席叶新田和前署理主席邹寿汉的代表律师菲丽达,较后在庭外向记者说,法官认同起诉人要求禁止王超群等一干董事和员工及代表,执行分别于9月28日发出的紧急会议通知中的议程,以及所有在10月5日的特别会议中所批准的议桉申请。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