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俐萍:要的是公平

《星洲日報》2015-04-11 10:50

甫通過的2015年煽動法令修正案的其中一項修正的條文,引起了東馬人的注目,坊間的撻伐聲隨之而起。

2015年煽動法令3(a)(ii)條文闡明,煽動任何人士或組織要求一個州屬脫離大馬的舉措將被視為是煽動罪行。一旦罪成,至少須坐牢3年。

這項條文內容的修正,很明顯是要對付近年來公開呼吁砂沙人民支持公投,讓砂沙人民自行決定是否要脫離馬來西亞的一撮人。出台的法令,頃刻間已讓“公投”、“脫離”成了敏感且不能說出口的字眼。

法令的修正是試圖阻斷砂沙一部份人欲尋求自治的決心,但搬出法令是形式上的阻礙,但在精神上和意識上卻無法做到抑制民聲及控制民心。

民心如江水流,一去不復返時,那才是最棘手的考驗。

國陣成員黨中,砂拉越人聯黨率先表態強烈反對利用煽動法令處理政治問題。人聯黨難得一見的“先知先覺”,除了是明白修改的法令是箝制言論自由的不民主做法,更大的因素還在於瞭解到原來已在發酵的不滿情緒一旦擴大,情況必然如野火燎原般,一發難以收拾。

果然,多個通過社交網站鼓吹自治的民間組織也開始有所動作,表達捍衛立場的決心之餘,鎗口也對准政府,雖一時難以預測支持人數的是多或寡,但預期中法令引起的反面效應已經浮現。

砂沙人民為甚麼不滿?提出自治訴求的聲音,究竟是大眾的共同心聲,還是小撮人的夢中囈語?砂沙52年前參組馬來西亞前擬定的建國契約,為何屢屢被重提?這難道不是比立法阻攔脫離,更需要重新檢討嗎?

半個世紀一晃而去,中央對砂沙的虧欠確實太多,說好的共組地位卻降級為州屬的地位,曾經說好的平起平坐卻淪為一切仰仗中央鼻息而活。

中央若有心和誠意彌補不是靠政治季節豪撒政治糖果,也不是靠修築幾條大道和落實數個大工程就能顯示對砂沙沒有厚此薄彼,而是得正面及以實際的行動回應東馬人民被忽略的訴求。

重新檢閱20條款,當中砂沙當年參組時強調的自主權早已被淡忘,甚至是刻意被忽視。第15條款強調的原本的教育制度應獲得保留,州教育事務應全權由州政府行使,在物換星移下主導權早已掌握在中央的手中。許多本該有的利益被迫拱手讓出。

爭取更高的石油與天然氣開採稅的訴求迄今始終沒有獲得正面和積極的回應,爭取在砂州率先承認統考文憑還須環顧整個政治大氣候才能評估是否會觸動中央的敏感神經線,東西馬之間的鴻溝逐漸擴大,豈止是基建設施的落差太大,在主權的天秤上也已是傾斜一邊。

東馬人要的其實很簡單,那即是“公平”。能否做到,一切都是事在人為。從砂拉越人的砂拉越、沙巴人的沙巴,不管是在南中國海的這一端,還是彼端的國民,彼此懷抱的其實還是已故李光耀提倡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只有真正做到跨越地域和心靈的籓籬,公平的種子才有能在這片土地萌芽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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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綿里藏心‧作者:何俐萍‧《星洲日報》砂州高級新聞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