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丁賢‧部長南茜的道德和法律失知

《星洲日报》2014-10-10 10:11

“依布拉欣阿里不會在煽動法令下被提控,因為他只是在維護伊斯蘭的聖潔。”

部長南茜作出如此拙劣的辯護,從道德和法律角度,都是“失知”,沒有看到問題的本質,以致犯下嚴重的道德錯誤,也沒有履行法律部長的責任;對大馬的多元相容價值,更是一種褻瀆。

依布拉欣要“維護”他的宗教,就可以焚燒其它宗教的聖經?

如果這個邏輯行得通,那年前要焚燒可蘭經的美國瘋狂牧師瓊斯,豈不是在維護基督教的聖潔?

同樣的,哈里發國恐怖分子幹下的種種暴行,不就合理化了;還用得國際制裁,40幾國聯軍聲討?

問題在於,瘋狂牧師瓊斯和IS的恐怖分子,都不代表基督教和伊斯蘭;相反的,他們的行徑,都違反了各自的宗教教導。基督教徒譴責瓊斯,伊斯蘭世界否定IS,就在於瓊斯和IS冒用宗教的名義,做了反宗教,反社會,反法治的行為。

依布拉欣阿里又何嘗不是這樣。誰授權他代表穆斯林?伊斯蘭教義裡有主張焚燒其它宗教聖經?

依布拉欣阿里在大馬的形象,曾經是一個政治青蛙,後來轉型領導土權。

以大馬的社會的標準,他絕對不是一個正確的示範;而號召焚燒聖經,已經超過道德和法律的底線。

而南茜作為部長,卻以如此荒謬的理由,讓他避開法律的制裁,甚至為他套上道德的光環。

如果這不是選擇性提控/不提控,那又是甚麼?

南茜如何解釋用煽動法令提控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茲米沙隆,而為甚麼不用這項法令提控依布拉欣阿里?

阿茲米被提控,在於他從法律的根據和民主的原則,評論雪州的憲政危機。

至於依布拉欣阿里,他號召焚燒印有“阿拉”字眼的馬來文版聖經,作為對一些人的“教訓”。

如果這不是煽動,恐怕全世界都要對“煽動”作新的定義。

聖經就是基督教的完整內容,對信徒而言神聖不容侵犯;這種神聖的地位,涵蓋所有語文的聖經,不管是希伯來文、希臘文、英文,或是馬來文;也不管不同語文的聖經如何稱它的神。

這同等於可蘭經在伊斯蘭的地位。

沒有任何心智正常和守法的人民,會冒犯可蘭經,不管他是否穆斯林。

特別是在馬來西亞這樣的國家,如果不同背景的人民,可以侵犯褻瀆對方的宗教,社會早就支離破碎,陷入混亂。

而憲法規定伊斯蘭是官方宗教,其它宗教可以在和平與和諧中並存;煽動法令也旨在對付破壞不同宗教和諧的行為。這些都是法治社會的規範,依布拉欣阿里不能超越法律,不管他使用甚麼堂而皇之的藉口。

南茜除了收回和道歉,還應該追究依布拉欣的法律責任,此外別無選擇。

(星洲日報/非常常識‧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執行總編輯)

南茜:總檢署不控土權主席‧演說內容沒犯法

《星洲日报》2014-10-10 09:32

(布城9日訊)首相署部長南茜蘇克利說,政府是依據證據及事實來決定是否提控一個人,而不是看有關人士的宗教背景、種族或政治傾向。

 

她今日發表文告說,他們所做出的決定須公平及不偏向任何一方,以確保受害者、證人、被指責一方及公眾都獲得公平對待。

她是針對她昨日通過書面回答行動黨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提出為何不對付土權組織主席拿督依布拉欣一事,做進一步的解釋。

 

南茜說,網絡媒體的一些文章有報道這份書面回答,但卻只是摘錄。

“一些不負責任人士只是引述部份內容,試圖混淆視聽,曲解原意。”

 

 

她說,總檢察署決定不提控依布拉欣阿里,是因為後者的演說內容沒有抵觸聯邦憲法11(4)條款的精神;再者,總檢察署是參考了警方的調查結果後,才決定不對依布拉欣阿里採取行動。

她希望人民能看到政府在處理法律程序上的透明度,同時希望人民保持冷靜,勿發表或做出破壞社會和諧,傷害各族感受的言論及行為。

指依布拉欣“燒聖經”論
為捍衛伊斯蘭聖潔

南茜昨日在其書面回答中指政府不會援引煽動法令對付發表“焚燒馬來文版聖經”言論的土著權威組織主席依布拉欣阿里,因為他是為了捍衛伊斯蘭的聖潔。

“他的言論並無意製造宗教騷動,但只是為了要捍衛伊斯蘭的聖潔。因此,沒有提控(行動)。”

她指出,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顯示,依布拉欣阿里的言論只是針對在日落洞中學派發馬來文版聖經予學生包括穆斯林學生的人士。

煽動令未廢
提控皆有效

當詢及為何政府宣佈將廢除煽動法令,但還是援引此法令採取行動、幾時會廢除此法令,若沒有,為甚麼、自2008年誰在此法令下被提控的提問時,她說,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今年9月12日的聲明中指出,政府將在與利益相關者展開全面的商討後,才會決定所採取的方向。

她指出,煽動法令還未被廢除,因此若有在這項法令下被提控的案件還是有效的。

“今年1月至9月,政府援引此法令做出12宗提控、2009年和2011年各1宗、2013年則有8宗、2010和2012年則沒有。”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