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安華須賠80萬‧Papagomo要求月還100元

《光明日报》2014-06-21 10:23

“Papagomo”一身筆挺西裝出庭抗辯,聲稱無錢償還賠償的他,已轉行當“漁夫”。(圖:光明日報)

(吉隆坡訊)親巫統部落客“Papagomo”被控以“兩名男人親熱”的截圖及文章誹謗公正黨顧問安華後,高庭駁回“Papagomo”要求暫緩賠償的申請後,判處“Papagomo”必須賠償80萬令吉給安華。

原名為旺莫哈末阿茲的“Papagomo”週五曾於內庭向承審本案的高庭司法專員羅茜拉育建議以分期付款方式,即每月繳付100令吉的方式,來償還須賠償給安華的80萬令吉及5萬令吉堂費。

不過,羅茜拉育說,這將交由安華決定。

此外,安華的代表律師沙希說,高庭司法專員羅茜拉育是基於旺莫哈末阿茲的申請毫無實據,而駁回後者要求暫緩繳付賠償金的申請,並諭令旺莫哈末阿茲必須在兩週內繳付堂費。

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庭迄今尚未擇訂日期開庭審理旺莫哈末阿茲針對高庭裁決提出上訴的申請,而有關案件已擇訂於6月24日過堂。”

高庭是於2月28日裁決安華起訴旺莫哈末阿茲誹謗勝訴,並諭令旺莫哈末阿茲須賠償80萬令吉,另加5萬令吉的堂費。

法庭也發出庭令,禁止旺莫哈末阿茲繼續以任何形式誹謗安華。

不過,不滿裁決的旺莫哈末阿茲較後已針對高庭的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他也要求高庭批准他暫緩支付安華任何賠償,直到上訴庭作出裁決為止。

稱賣股改當漁夫還債

親巫統部落客“Papagomo”宣稱,他在打官司敗訴後無錢還債,因此,他被迫出售本身在一個新聞網站的股份。

“為了還債,我後來改當漁夫,但我仍沒有能力償還高達80萬令吉的賠償金。”

在這之前,他是某個新聞網站的編輯,但最終因為必須支付律師費,他變賣了他在該網站所持有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