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文】陶短房:美国为何成中国邪教分子“避难所”?

  • 2014/06/20 14:19
  •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核心提示:和那些美国本土兴起的邪教相比,来自文化、语言、习惯差异更大的东亚地区的邪教,就更难为美国人所理解和熟悉。不仅如此,这些教派的“教主”来到美国,往往会刻意投人所好,将自己和自己的教派包装得“人畜无害”,以哄骗过当局的监管,并博取当地社区和人士的同情。如果这些教派还得到一些美国政客、组织和机构的扶持、资助和暗中“支招”,他们在美国落地生根,就更是板上钉钉的事。

因为在山东招远麦当劳餐厅的血案,“全能神”教这一被中国官方定为邪教的团体,为大众所了解。许多人注意到,在全社会都在谴责和惩治这个所谓神教之时,其“大祭司”、实际创始人赵维山和“教主”杨向彬等人,早在十几年前便逃往美国。

无独有偶,这已经不是第一例中国邪教组织者以“政治避难”等借口被美国“宽容”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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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邪教的海外“避难所”

有着1000余个邪教组织的美国似乎成为中国邪教的“避难所”。

2000年“全能神”教发起人赵维山辗转通过日本逃往美国,随后申请政治避难,并于次年在美国纽约创立总部,建立会所、网站,并在十多年内将组织发展到东亚、东南亚、北美、欧洲等十多个国家、地区。

尽管“全能神”教早在赵维山等抵达美国前5年,即被中国政府正式列入邪教名单,不仅如此,该组织如今已被包括罗马教廷在内许多传统基督教组织机构公开认定为邪教,但该组织在美国的活动公然举行,并未受到任何影响,赵维山、杨向彬等“全能神”教骨干,也都在美国享有合法居留的身份。

这并非孤例:“法轮功”是中国政府明令取缔的非法组织,但其创始人李洪志却在1998年获准移居美国,并以美国为大本营,进行各种宗教、商业,乃至政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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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法轮功”在北美的活动强度、频率有了显著减少,身为教主的李洪志更是罕见露面,自2012年底起,华人圈内和其他族裔间,针对“法轮功”及李洪志质疑的声音明显增多。甚至“法轮功”内部也不断有人站出来,揭露“法轮功”反科学的面目,并指责李洪志及其亲信的种种虚伪和弄虚作假行为,当地华人普遍反映,“法轮功”没前几年那么“疯”了,也不再像过去那样“逢场子必赶”了。

另一个在1999年被中国政府正式取缔的邪教组织——“中功”,其创始人张宏堡辗转逃到美国属地关岛,后被美国政府允许政治避难,定居加州帕萨迪纳。2006年7月31日,张宏堡及其秘书吴嘉恩在美国亚利桑那州160号高速公路转向99号高速公路之际,被一辆快速驶来的大型货柜车拦腰撞上,张宏堡等二人当场死亡。

张宏堡死后,“中功”组织围绕张的遗产展开激烈争夺,直至对簿公堂,由于当年底,美国亚利桑那州高等法院将张宏堡遗产判给其子,导致“中功”组织因财源枯竭而四分五裂。

美国“宽待”邪教有历史渊源

这些都是较“新生”、较出名的中国邪教,而更早的邪教,也能在美国“落地生根”,找到自己的生存土壤。

比如曾经家喻户晓的“一贯道”,早在清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就已形成,1946年即被当时的中国政府明令取缔,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便定性为邪教予以坚决打击的会道门组织,在美国同样落地生根,1996年10月6日即在美国洛杉矶出现“一贯道世界总会”,2006年4月29日又成立了“美国一贯道总会”,更成立了会所、学院等“学术机构”。

美国也并非仅对中国“土产”的邪教来者不拒:韩国的“统一教”被大多数传统基督教派系定性为邪教,在韩国本土也极富争议,并曾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被多国所排斥,1971年,“统一教”教主文鲜明辗转抵达美国定居,1973年,他在美国纽约塔利城设立统一教的“全球总部”,并设立“全球训练中心”,让一度几乎濒临崩盘的“统一教”奇迹般地起死回生。

美国何以对各国邪教来者不拒?其实不光外国,美国对本国邪教组织的态度也与众不同,确切地说,美国根本就没有法定的邪教概念。

原来在美国,官方从司法上抛弃了邪教的定义,将所有不熟悉的新教派命名为“新兴宗教”。

由于在历史上,许多如今被认为正当、合法宗教的宗教和教派,曾被斥为邪教,并遭到排斥和打压,如天主教曾用邪教来定义异教、甚至天主教中不遵从罗马教廷的分支,并用宗教裁判所等机构加以迫害,因此自文艺复兴以来,一些国家本着信仰自由的理论,尽量避免将不熟悉的宗教或派别定性为邪教。尽管如此,发达国家中完全没有邪教法律概念的,也只有美国一个,因为北美殖民地建立之初,曾有许多爱尔兰天主教徒和法国基督教胡格诺派信徒,为躲避欧洲宗教迫害逃亡“新大陆”,美国黑人也曾创立黑人自己的基督教派系(美以美派),寻求精神上的平等,而这些教派最初都曾被正统教派斥为邪教。这一特殊历史渊源,令美国社会产生了宽待各种“新兴宗教”的传统和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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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擅长投人所好和钻空子

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对“新兴宗教”的弊端不加重视和控制,1978年11月18日,一个名为“人民圣殿教”的美国教派的914名信徒,突然在该教派设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附近的一个营地里集体服毒自杀,这次集体自杀事件共有914人死亡,包括276个儿童。这件惨案震动了科学和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美国社会。“人民圣殿教”因此遭到美国官方打击,甚至军事围剿,但罪名却是诸如私藏军火、违规经营、谋财害命之类刑事罪名。

事实上,美国采取的做法,是对实际造成危害的邪教进行法律打击,且往往沿袭现成法律条文、规范,即指控这些宗教组织违反具体的法律,而避免制订专门的“反邪教法”进行专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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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尽管东方邪教分子也并非没有在美国吃过官司,如张宏堡,就先是在美国属地关岛以“非法移民”罪名关了整整444天,继而又因“中功”组织内部权力斗争,一度同时有多达49件官司缠身,但最终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和美国本土“新兴教派”一样,张宏堡等人也是以刑事、民事案由被起诉或惩处,而非因为邪教。

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令那些公开作奸犯科的邪教很容易落入司法部门视线,而那些表面上循规蹈矩、甚至隐秘不为人所熟知的教派则会长期“灯下黑”。如1997年3月26日一个叫做“天堂之门”的秘密邪教39名成员自杀,因几乎从不公开活动,直到事发后3天警方才赶到现场(还是“教主”为“死后留名”特意留光碟给邻居才知道的)。

和那些美国本土兴起的邪教相比,来自文化、语言、习惯差异更大的东亚地区的邪教,就更难为美国人所理解和熟悉。不仅如此,这些教派的“教主”来到美国,往往会刻意投人所好,将自己和自己的教派包装得“人畜无害”,以哄骗过当局的监管,并博取当地社区和人士的同情。如果这些教派还得到一些美国政客、组织和机构的扶持、资助和暗中“支招”,他们在美国落地生根,就更是板上钉钉的事。

责任编辑: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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