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份证敛财千万•警方7年捕94官员及公众

《星洲日报》国内 2013-02-22 19:17

(亚庇22日讯)吉隆坡警察政治局评估分析员阿末弗占警监透露,警方在1995年至2012年2月援引内安法令逮捕94名涉及非法发出身份证给外国人的政府官员和公众人士;但是,警方估计这个敛财集团进袋的款项高达逾1千100万令吉。

他说,这个集团干案的目的完全是为了金钱利益,他们是以50令吉至1千400令吉不等的收费卖出我国的身份证。

美格以内安令捕94人

他今日在“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听证会"上说,发出指示以内安法令逮捕这94人的是当年的内政部副部长丹斯里美格朱聂。

阿末的职务是专注在评估和分析人口贩卖、伪造身份证、伪造旅游证件等犯罪活动等和情报收集工作,以确保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马上被警方采取行动。

他今日在听证会上由皇委会调查工作执行官马诺兹古律引导供证时,向皇委会展示一份有关伪造身份证集团的干案流程图表,并指涉案的94人是被援引内安法令对付,因为他们的不法活动已导致国家安全受到威胁。

他解释说,上述非法活动导致外来人以错误的方法获得身份证,并享受大马公民的权益。

这个已被瓦解的犯罪集团也鼓励了其它外来人非法获取大马身份证,进而影响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以第56名证人身份供证的他指出,当中被捕的包括前沙巴国民登记局长拿督阿都劳勿夫沙尼,後者被扣60天後,受限制居留6个月。被捕的前沙巴国民登记局总监的兰理卡马鲁丁则在甘文丁扣留营被扣留2年後,受限制居留8个月。

所有被扣者迄今没被控

据阿末弗占了解,所有在内安法令被捕的人士,迄今都没有被控上法庭,过去也没有扣留人士被控上庭的案例。

他在供证时说,据他了解其它执法部门过去10年先後曾将3千零35名持有伪造身份证的人士控上法庭,并认同目前在国内仍有许多外来人继续持有犯罪集团发出的身份证。

他在回答皇委会成员拿督陈沛武询及是否满意同僚在此案的调查工作,以及属下所收集的情报时说:“是,我感到满意。"

他也说,提控工作是由其他同僚负责,他只是负责研究与分析工作,将报告书呈予上司。

他过後在回答庄永谅代表律师安沙里阿都拉的提问时表示,其职务仅进行评估工作,涉及危及国家安全的范围,并没有涉及调查工作,因此他并没有关注被捕人士的政治背景。

没涉及查被捕者政治背景

询及他是否知悉被捕的商人阿克占是巫统党员,并在被释放後获得政府工程,兴建警方普务任务部队於京那律总部的警员宿舍时,他再次强调,其职务仅限於评估工作,没有涉及调查被捕人士的政治背景。

他在回答沙巴律师公会主席南迪嘉尼斯的提问时,同意他在此案的评估属单轨(one track research)研究分析,因为他只单单以“金钱利益"做为考量,得出卖身份证集团干案的目的,完全是为了金钱利益的结论。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