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千万善款 巴勒斯坦和平公司3高层控164罪

(莎阿南15日讯)涉嫌挪用千万令吉善款,非政府组织“巴勒斯坦和平公司”执行董事、总执行长和一家投资公司董事,今天在地庭面对合共164项刑事失信、诈骗和洗黑钱控状。

“巴勒斯坦和平公司”两名高层因涉嫌违反信托法,今日在莎阿南地庭各别被控52项罪名,涉及金额高达2100万令吉。他们也各别被控涉19项欺诈罪,涉及金额约2700万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为该组织总执行长阿旺苏菲安和执行董事阿都拉查益,两人都不认罪,并向法庭要求审讯。

他们是以Samudra Champa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身分被控,而该公司被委托管理属于该公司的资金资产。阿都拉查益也是马来西亚回教徒联盟(ISMA)前主席。

 

购置物业洗钱

此外,两人被控于2018年6月至去年5月期间,通过购买总值1283万3772令吉的多处住宅和商业物业,进行19项共同洗钱行为,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和罚款,数额不少于非法活动所得款项或价值五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在违反信托法的指控方面,他们被控于2018年3月至去年11月期间,进行数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的交易;一旦罪成,可被判2至20年监禁和鞭笞,以及罚款。

购3100万金条报高价

至于欺诈罪,他们被控于2021年9月至去年7月期间,在购买价值近3100万令吉的金条时,多报价575万3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1至10年监禁和鞭笞,以及罚款。

法官拿督阿妮达哈伦稍后允准两名被告各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今天须缴50万令吉;余额得在下次过堂前缴清,并择定此案于3月13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阿末阿卡然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马迪亚扎马尼。

另一方面,Samudra Champa董事凯鲁丁(第三被告)今日也被控于2022年6月至去年5月期间,涉嫌3项洗钱罪名,涉及金额约603万8016令吉;惟被告不认罪,要求审讯。

法官之后允准被告以20万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