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和聲:從《紅星高照的馬來亞》一書談大馬特色族際關係

《东方网》发布於 2023年09月24日

最近看到已故歷史學者謝文慶的《紅星高照的馬來亞》(Red Star Over Malaya):副題日據時期與之後的抵抗與社會衝突1941-1946的馬來文譯本(2022年),這本英文原著已再版第4版,可見頗有市場,而馬來文譯本則遲至2022年才出現,中文本則尚未見到。

從書的副題可知,其中大意。同類的書還有Khong Kim Kong的獨立Merdeka;英殖民統治及馬來亞的獨立1945-1957;其他中文版的同類書也不少;只是中文版通常較集中談與華族相關的歷史。

《紅星高照的馬來亞》內容則較平衡,而且側重華巫關係。實則,馬來文上冊譯本的副題便是「馬來亞的多元社會」Masyarakat Majmuk Melaya 1941,可看到譯者偏重多元社會的形成及其互動關係,下冊副題為戰後爭奪馬來亞。(此處紅星是指代表巫華印三大族群的紅星,而不是美國記者斯諾所說的《紅星照耀中國》的五星。當時馬來族通稱馬共為「三星」Bintang Tiga)

從人口組合的角度看1931年,馬來亞的人口為437萬人,其中馬來族、華族與印族個別佔了37.9%、39.2%及14.3%,以及其他少數民族。

伸言之,在1931年,華族人口已超過馬來族。這個人口變化對馬來族精英產生了極大的震撼,也使他們要求英殖民政府加強對移民的限制。當時,馬來亞也面對全球性大蕭條的嚴重衝擊,不少華印族也因就業機會減少而回國。英殖民政府也補貼部份人重返原鄉。

一直到1946年,英殖民政府把華族占絕對优勢的新加坡從馬來亞割離出去成了英殖民政府直接管治的女皇殖民地,以及英殖民政府重新分類人口,如把印尼人、中東穆斯林等也歸類為馬來族後,馬來族總人口才逐漸又佔多數。

這里也突顯出早在1931年人口調查公佈後,人口算術,即各族人口在馬來亞的占比已成了敏感課題。馬來西亞的形成(1963年)及新加坡的脫離馬來西亞(1965年)也與這人口算術有關。

1946年馬來亞同盟(Malayan Union)計劃出台後,遭到馬來族激烈反對,以及1948年馬來聯合邦協議中,嚴格限制非馬來族的公民權取得條件,以及把馬來族享有特殊地位寫進憲法,都與這人口算術的考慮有關。

1957年獨立憲法中,馬來族享有特殊地位這一條款也從1948年的憲法移入1957年獨立憲法。其理據則是,一是馬來族是土著,二是當時整體上言,馬來族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較華印族低,因此,有必要給予馬來族特殊照顧,以免被邊緣化。

從馬來民族主義者的角度來看,馬來族享有特殊地位應是合理與公平的;當然非馬來族則多認為這是不公平與不合理的,只有實現無差別公民身份才是合理合情合法的。這個爭議從1950年代便爭執至今,可說是大馬老大難課題。

實則在1956年制定憲法時,憲法制定者(共5人皆是外國人)制憲委員便認為應為這個特殊地位立下時限(15年),時限到後再檢討,只是由於遭到馬來社會強烈反對,這個時限條款便被取消,而且馬來執政精英還強調,這是馬來族讓非馬來族享有更寬大的公民權申請條件換來的,是一種所謂的社會契約。這是大馬的政治現實,這個現實也決定了大馬是個一尊多元的族主國家。

一尊多元是說,馬來族在政治上得擁有絕對优勢,馬來語成為國語與官方用語,以及伊斯蘭為官方宗教。說白了,便是非馬來穆斯林是眾星拱月中的眾星;就族主政體而言,我國選舉制度與君主制度也保障了馬來族的优勢特別是公務員與軍警、法官等也多是馬來族;進一步鞏固了一尊多元的族主(而非民主或財主或黨主)國家。

這是一個安全先於民主的制度,也就是民主誠可貴,安全(穆斯林的安全感)價更高。這種安全先於民主的制度安排也不限於大馬多元族群國家,從以色列、波羅的海的國家等,也是同類的族主國家。伸言之,這世上還有不少比民主更重要的東西。

從族際關係的角度看,早在1930年代巫華關係便是這個國家最關鍵的關係,不搞好這兩大族的關係,這個國家便難有穩定與繁榮可言,時至今日,不論如何改朝換代,這個一尊多元的族主現實還是難以改變的,它只能在做法上加以緩和,以便顯得更具包容性,但形式上與法律上還是個敏感課題,連國會議員也不能公開談。

在許德發的《在承認與平等之間》一書里,便重點討論了這個棘手的老大難課題,要實現無差別公民身份(平等)還需要更多的耐心與時間。

實則,不少多元族群國如印度、美國、南非、加拿大等也存在這個頗具爭議的特殊地位或特列照顧的爭議。大馬的特色是,在馬來族享有特殊地位的同時,也要求國家元首得保證非馬來族的正當權益,如既得權,也就是已經取得的權益,如公民權、經商許可證是不可因此而被取消。或許也可以說這是一種消極平衡。

至於這個消極平衡能發揮多大作用則取決於時勢,也就是因時因地而異。有一種看法是,在獨立後,非馬來族在政治上是逐步被邊緣化。在1970-80年代,甚至連在經濟上也被逐步邊緣化;只是進入1990年代後,情況有所好轉,主因在於現實迫使馬來執政精英如馬哈迪不得不調整1971年以來的新經濟政策,使它更具寬容性而不那麼嚴苛。

除了法律上的消極平衡外,由於華族是具有一定政治與經濟實力的關鍵相對少數族群,當馬來族內部出現嚴重分裂時,華族的居中性地位便發揮更大作用。特別是2008年(308大選)以來,一個華族(選票集中投給某一陣營)的形成更能決定誰主布城。如希盟能在2018年與2022年執政中央,一個華族的作用是決定性的。

當然,這里有一個前提必須是馬來族內部出現嚴重分裂。若馬來族也是「一個馬來族」如1970年代,華族便難發揮更積極的平衡力量。說到底,選舉民主本身就是一個數人頭的遊戲。所謂人民主權其實並非指全民,而是人數占相對多數選票又集中投給某一陣營的選民,也就是說主權在民的「民」是個複數的民,而非單一的民,在多元分裂的社會,相對多數才是擁有實際主權的民。當然,他們選出的民意代表也可能出賣他們。

大馬族際關係的另一個特色是,整體上言,華印(族)經濟地位一般上會較土著佳,特別是土著中的非馬來族(七成大馬土著人口中馬來族占了約56%,而東馬土著則占了約14%,至於西馬原住民具少於1%,也是最貧困者)。伸言之,土族也不是鐵板一塊的。

由於,非土著特別是華族,在社會經濟、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擁有一定的自立與自主,使其成為一個雖非占支配地位的族群,卻也是一個具有一定實力的居中(而非完全受支配)性族群;因此,也可以對公共政策產生一定的消極平衡作用,如自成體系的華文教育。

進而言之,與其他多元族群國相比大馬的族際關係特別是巫華關係,整體上言,依然可說是融洽的,尤其在民間交往上,馬來族一般上是頗看得起華族的。這與美國的黑白關係或印度的興伊關係(興都教徒與穆斯林)相較就顯得可貴。或許,這是因為馬來族特殊地位與華人經濟优勢,彼此間起了一定互相抵消作用,進而緩和了矛盾的強度。

一個同樣有趣的現象是,雖然大馬各族是多元混居,平時也在市場上互有來往,可令人深思的是,彼此間又是熟悉的陌生人,也就是儘管一眼看出個別族群身份,也和平共處,可卻對彼此的文化、宗教缺乏深度認識。之所以又不是出於語文障礙而是由公共政策造成的心理障礙。

一個令人深思的情況是,很少有華族與華族,印裔與印裔,彼此間用馬來語溝通。只有在華巫或華印族之間才會用馬來語溝通。這也是一個大馬特色的族際溝通。受過高等教育者也有習於用英語溝通的習慣,這確是個耐人深思有趣現象。結而言之,大馬是個具有特色的多元族群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