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宗教:未成年改教须父母同意 “内阁应建议各州修正 ”

《星洲日报》2023-05-31

(八打灵再也30日讯)(MCCBCHST)呼吁内阁行使宪法职责,建议各州修正法律,规定在婚姻中的子女在改信前,必须获得父母双方(爸爸和妈妈)的同意。

五大宗教理事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虽然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要求设立调节中心,以解决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父母抚养权问题的意图很高尚,但这是行不通的做法。

“这可能会使问题复杂化,延迟法庭审理,并可能将问题政治化。”

文告表示,解决方式很简单,因政府一再表示会遵守宪法,同样地联合政府也认可这项原则,因此各方应遵守宪法来解决儿童监护权的问题。

文告指出,联邦法院在印裔妇女英迪拉孩子案中裁定,未成年子女的宗教信仰需由“父母”来决定。

“鉴于上述情况,未成年人改信伊斯兰必须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如果遵循这个宪法立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父母之间就没有需要解决的冲突,更不需要调节中心了。”

多州规定“父母一人”违宪

文告指出,如今的问题出现在,很多州政府颁布州法律规定“父母一人“可以将未成年孩子改教伊斯兰。这显然是违反宪法的。

“在这里,联邦政府必须建议州政府修改州宪法,以便于保持一致。”

文告表示,联邦宪法第75条例阐明,如果任何州法律与联邦法律不一致,则以联邦法律为准,州法律在不一致的范围内无效。因此,规定父母一人可以让未成年人改教的州法律是无效的,必须修正以规定未成年人改教前需获得父母双方的同意。

文告说,当孩子在未经他/她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行改教是所遭遇的悲痛,只有父母才知道。

“这对于未经同意或不知情而将其子女改教是严重的不公正行为。如果联邦政府不采取行动向州政府提供相应建议,可能会导致更多这样的单方面改教案件发生,从而引发监护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