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旁观反跳槽法/陈圆凤

冷眼旁观反跳槽法/陈圆凤

有时评专家对刚刚通过的反跳槽法嗤之以鼻。我不是专家,我只是觉得,对于立意良善的行动,都应该给予支持和认同;尤其马来西亚的政治人物,难得会有利国利民之举,且朝野难得一致。

所以,我们在精神上和行动上,都应该支持反跳槽法。我相信如果全民公投,应该也会通过。

吊诡的是,好事有时做起来也会失控,总有人会钻空子,钻漏洞,甚至不顾常理,也不顾道德。所以,反跳槽法到底有没有用?是否真可以杜绝选民所厌恶的背叛和撒谎?很难说,也没得说,我很存疑。

反跳槽法针对的是“政客”,或是说得更不客气些就是“政棍”,这两种人物完全不能用常理度之。他们的思考模式和行为模式,只受到权力和利益驱动,他们撒谎也是没有底线的;跳槽是政治生涯发展手段,他们是不会在乎名誉的。

本来人民代议士跳槽,就是一个道德命题。很显然,中选的议员是背负着政党责任,不管是投人还是投党,就是基于你的身分而投票给你。

例如:多年前在霹雳州,代表民主行动党竞选的许月凤中选后,居然退党搞到民联政府倒台,注定会被视为叛徒。即使她后来没有加入其他政党,但是,她也逃不过骂名。

跳槽行为不可原谅

还有就是“喜来登政变”,土著团结党在丹斯里慕尤丁的带领下,居然背叛希望联盟,另组联盟。这样算不算跳槽?

我认为,现在的反跳槽法,更多是考虑政党和议员的利益,而不是考虑民意。代议士是选民一人一票选出来的,当他们获得议员身分后,如果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就是背叛选民,这种背叛是无可原谅的。

在我看来,只要出现跳槽的行为,不管基于什么原因,都是错的,都是不可原谅的。不管政党或政治上发生什么事情,只要代议士跳槽,首先就应该把议员身分交回给选民。

即使重选很费时费力,为了维护选举的正义和正当性,都应该重选。同时,跳槽议员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罚款或是其他,例如禁止再参选。

只有严厉的立法,才可以警戒“青蛙议员”,只有让他们付出巨大甚至政治生命代价的惩罚,才足以让他们敬畏民意。

反跳槽法有一些约束力,但是,想跳槽的“青蛙”是不会甘心的。

况且,政治上的斗争也没有道德可讲,我们老百姓哪里想得到政棍们是怎么斗的?他们总有堂皇的理由,总有大言不惭的本事。

不泼反跳槽法的冷水,朝野正在热情欢庆这个创举。但是,身为选民,我们还是冷静点,冷眼旁观,只要是“青蛙”,就会露出本性,跟狐狸露出尾巴是一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