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重新提呈IPCMC法案 17大专组织吁政府聆听人民心声


17个大专生组织指出,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给予委员会的权力相当有限。(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内17个大专生组织今日发布联合文告,强烈要求中央政府撤回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IPCC),并重新提呈由希盟前朝政府提倡的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以解决警察不当行为。

该17个大专生组织包括马大学生会、国际伊斯兰大学学生会、大马公正大专生组织(MKM)、马大新青年、优大青年之声、火箭大专生(Mahasiswa Roket)和诚信党大专生臂膀组织(Mahasiswa AMANAH Nasional)等。

他们在文告中指出,国盟在2020年时,撤走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并以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取代,但此举一直无法获得民间组织认同,频要求政府重新提呈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惟政府一直未有听见民众的心声。

“事实上,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根本无法解决警方滥用职权问题,其一,该委员会仅能对警方不当行动展开调查、提出证据与建议,并没有给予一定执法权。相反,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就给予他们对付警方的权限,包括罚款、减薪和降级。”

这17个大专生组织指出,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给予委员会的权力相当有限,包括允许委员会到到访警局与扣留,但他们仍需要提前通知警局负责人,而且他们在调查过程中,没有权力展开搜查与充公。

“虽然该委员会可以出示书面通知后带走相关文件,却无法获得一些‘官方机密’级别的文件。”

“第3,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受委于国家元首,而后者则是在首相建议之下委任相关委员,由于证明,该委员会人选仍由首相所掌控,也无法避免政治干预,以致出现不公的情况。”

“相比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在职警员与涉及委员会的公务员都无法成为IPCMC的委员,以减少利益冲突。”

他们指出,鑑于上述3大原因,IPCC委员会根本无法在较公平、透明和自由的情况下执行任务。

“为了解决执法单位滥用职权和暴力问题,以及向民众证明政府有意整顿国内执法单位的决心,希望政府撤回IPCC法案,并重新提呈制度较公平公正的IPCMC法案。”

国会在本月26日通过《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目的是减少警察的不当行为,并增强公众对警队的信心。

该法案经过多次修改后,获得通过;这项法案是于2020年8月26日提呈一读。

对此,槟城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说,只要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成员的委任,是由内政部所掌控,有关委员会将无效。

他发布声明指出,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和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两者都被剥夺了执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