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7日讯)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认为,在反贪会调查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被指银行户头有100万令吉不明款项事宜上,不应受阻扰或“干预”。
他说,律师公会因为裁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罪成的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被指控和调查,就怀疑反贪会的公信力,指反贪会调查行动违反三权分立原则、影响司法独立、违宪,应根据宪法第125条款解决,且当局不该持双重标准,认为律师公会这番声明同样是持有双重标准。
阿都哈密今日发文告强调,所有法官都受到法律约束,且他并无偏袒任何一方。
他指出,司法独立不包括犯罪和不受调查的自由,而警方和反贪会有权调查刑事罪案,且这与宪法第125条款无关。

另外,阿都哈密认为,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在过去50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曾发文告回应类似事件,相信此次2次发表文告,是因为获得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指示。
他说,部落客拉惹柏特拉的指控并非针对司法机构,而是特定法官,不解为何司法机构会公然维护涉案法官?
他也质疑,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发表言论的时机,认为大法官应等当局完成全面调查,证明相关法官清白后再发言会更妥当。
他强调,他并不是维护纳吉,也不在乎纳吉会否在牢里度过余生,前提是他获得公平审讯。
他说,拉惹柏特拉指控纳吉不获公平审讯,需交由法庭裁定;而这项指控是否属实,也只有在反贪会完成对此指控和相关投报的全面调查才知晓,因此反贪会必须在不受干扰下履行职务。